1 不良信贷资产证券化指什么
1998
年国内按照央行制定的《贷款分类指导原则(试行)》,从贷款风险级别划分银行贷款为五类。不良信贷资产便是对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贷款的统称,三类均是指代借款方还款能力出现问题,无法按时全额支付贷款利息或本金的贷款。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通常认为是指处于非良好经营状态的、不具备流动性和盈利性、不能及时给商业银行带来正常利息收入甚至不能及时收回本金的银行资产,即在现实条件下,银行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资产。但是,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并非没有价值,只是价值低于合同约定的金额。不良资产通常缺乏稳定的现金流,所以即便通过证券化的方式处理也并不能改变资产的不良属性。
2 不良信贷资产证券化交易流程
不良信贷资产证券化流程中所包含的主要参与者有:
发起人:发起人主要负责基础资产的筛选与搭配,资产池的组建等方面工作。
原始债务人:指代的便是从商业银行获得贷款但未按期偿还本息的客户,而随着资产证券化的进行,信用风险也就从原始债务人转移到了 SPV。
特殊目的载体(SPV):由发起人或第三方成立的
SPV,一般通过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未来现金流来发行证券,其不仅是可以起到破产隔离的作用,还可以节省一定的发行成本。
信用增级机构:当发行人所发行债券的信用等级无法达到发行标准时,发行人可以通过包括发行人本身及相关机构进行内部信用增级,或者可以借用信用较好的第三方进行外部信用增级。
信用评级机构:评级机构是独立存在的,发起人为了获得投资者的信任和投资,通过信用评级获得一个公正、透明的评级结果,这样不仅是更好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也使得发行产品具有较高的公信力。
承销商:在产品设计阶段,券商机构可以通过其专业的技术团队和丰富经验为发起人设计发行方案,一般担任承销商的券商都是大型专业券商,拥有良好的信誉,可以较好地保证证券的发行;在发行后,承销商主要负责证券的销售。
受托人:其主要负责基础资产池的管理工作,定期出具资产分析报告,收取资池产生的现金流,并对相关方进行分配,另外对投资者和第三方支付现金。
投资者:证券化产品由于其所需资金规模和期限等特点导致了其投资者主要是机构投资者,如商业银行、保险、基金公司等。

在不良信贷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基础资产是由发起人即原始权益人来发起的,发起完成后便交由 SPV。SPV 会通过各类信用增级手段的搭配使用来提高证券化产品信用等级,之后委托独立评级机构进行评级。完成增信和评级后,SPV 委托承销商开始销售,销售阶段完成后,将所得收入按照一定条件和比例分别分配于各参与主体。SPV 委托相关机构按固定时间向原始借款人收取本息,存放至 SPV 账户,并负责日常债务清还情况的监督管理。
参考资料:杨帆《商业银行不良信贷资产证券化信用增级方式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