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检验检疫是检验检疫部门在口岸从事检验检疫工作,主要根据检验检疫法及有关条例,利用书面、实物和实地调查,核实进出口物品、人员的质量、品项、货物的携带者、贸易合同的真实性,确保物品或者人员可以安全地进行安全出入境。

一、法律依据
口岸检验检疫是根据检验检疫法等法令确定的,检验检疫法规定因我国实施监管性检验检疫活动,主要是为了确定和控制进出口物品的质量、种类、安全性、卫生健康状况及贸易环境的真实性,以保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公平的市场环境。『口岸检验检疫(PORT)』是在口岸进行的国家的检验检疫行为。
二、工作内容
1.根据进出口物品质量、品项和出口贸易合同的真实性,对进出口物品进行视察、提取样品及实验,以识别物品、三定货物携带者、检验货物等;
2.对进出口物品实行登记,办理出口检验检疫证书及其他与物品、携带者核实有关事项;
3.对进出口物品及携带者的检疫状况进行检查;
4.对进出口物品实行进出口税务管理。
三、功能作用
1.社会安全保障作用:口岸检验检疫可以确保国家的安全,防止恐怖主义及其他有害物质的进出口,保护国家安全,及国际有序进行国际贸易。
2. 保护消费者利益:口岸检验检疫可以保证消费者对进出口物品的安全使用及获得充足和安全的食品。
3.防止传染病:口岸检验检疫可以建立合理的食品安全防线,防止人类波及的传染病的进入及传播。
4.保护国家经济安全:口岸检验检疫可以加强对贸易活动及流通环境的监管,减少欺诈行为,提高公平竞争能力及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四、检验检疫技术
口岸检验检疫根据不同的检验检疫任务,选择不同类型的检验检疫技术,进行检验检疫工作,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实物检查:检查和核实进出口物品质量、颜色、容量及安全防护性能的实质性特征;
2.样品检验:从检验对象中提取物品及携带者的检验样品进行实验,以了解其品质、种类等;
3.检疫检查:主要是检查是否有传染病及农业害虫或其他有害生物的可能;
4.技术检查:检查物品的技术性能,主要是检查物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五、口岸检验检疫机构
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应有充分的技术能力,具备现代化的检验设备及完善的检验检疫技术操作规范。检疫人员及管理人员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