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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興銘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01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引言範圍本報告經興銘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批准刊發,旨在均衡呈列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本集團)就企業社會責任付出的努力,內容涵蓋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年度)從事提供臨時吊船及其他設備(如塔式起重機及發電機)的租賃服務;以及設備及零部件(包括固定吊船、馬達及鋼纜)貿易業務方面的表現。報告框架本報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證券上市規則附錄20所載環境、社會及管治(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編製。環境、社會及管治工作組在業務營運中,本集團視企業社會責任為實
2、現可持續發展的核心價值之一。為證明本集團對可持續發展的承諾,提高透明度及加強問責制,本集團已建立環境、社會及管治工作組,並制定明確的職權範圍,當中載有董事會授予的權力。企業社會責任(企業社會責任)政策本集團致力堅持最高標準的企業管治,因此在環境、社會及管治方面採納一項企業社會責任政策,旨在將企業社會責任完全融入本集團的業務策略及管理方法中。可持續發展本集團致力維持其作為香港領先的臨時吊船租賃服務提供商的地位,力求在經濟、社會及環境方面採用可持續發展的方式經營其業務。本集團將堅定不移地提供優質產品及卓越服務,堅決認可在其業務目標與自然環境的管理、滿足市場對資源的需求及建設更加繁榮及可持續發展社會
3、之間尋找平衡的重要性。權益人的參與本集團竭力為由本集團的僱員、投資者、顧客及廣大社群組成的權益人創造持續增長及長遠的價值。本集團繼續不斷地與其權益人交流,以了解彼等的意見並收取彼等的反饋。本集團亦已設立有效的溝通渠道,通過其公司網頁、股東週年大會及職員會議與權益人溝通。權益人的意見對本集團制定及實施可持續發展策略十分有利,能夠完善其環境、社會及管治表現。環境本集團將環保考慮因素納入其業務,致力按照香港所有適用法律法規,持續完善環境表現。興銘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02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排放本集團的業務主要集中在臨時吊船及其他設備租賃服務以及設備及零部件(包括固定吊船、馬達
4、及鋼纜)貿易服務。.作為一家負責任的租賃服務提供商,本集團力求透過提高所出售或出租的機器及設備的能源效率,於其業務中採取一切可能的節能措施。因此,本集團將嚴格遵守香港法例第311Z章空氣污染管制(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規例(倘適用),該規例對非道路移動機械(包括吊船)的排放實施監管。本集團亦確保所出售或出租的機器已獲香港環保署核准,並貼上由環保署發出的非道路移動機械(NRMM)標籤(倘適用)。以下為本集團的香港營運碳足跡概覽: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溫室氣體(溫室氣體)排放(每噸二氧化碳當量)範圍1範圍2範圍3110211110717020406080
5、100120香港營運碳足跡概覽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變動溫室氣體排放二零二零年 每噸二氧化碳當量二零一九年 每噸二氧化碳當量增加(減少)範圍1:直接排放2 二氧化碳107110(3%)範圍2:間接排放3 二氧化碳1721(19%)範圍3:其他間接排放4 二氧化碳11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範圍1+2+3)125132(5%)溫室氣體排放密度5每收入(百萬港元)2.32.8(18%)興銘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03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附註:1.以上計算乃根據香港環保署所提供的參考資料及工具。https:/www.carbon-footprint.hk/node/522.範圍1指如消
6、耗燃料等直接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3.範圍2指如消耗購買電力等間接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4.範圍3指如紙張購買量等間接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5.溫室氣體排放密度乃以溫室氣體排放總量除以本集團收入計算。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一九年及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收入分別約為48百萬港元及55百萬港元。由本集團的貿易及租賃業務所排放的溫室氣體主要來源是其車輛所用的燃料和其辦公室營業所用電力。本集團已作出努力通過使用節能車輛和辦公室設備監察並減低工作場所的流動燃料和電力用量,以及鼓勵僱員盡可能共乘,並將辦公室室內溫度保持於攝氏24至26度之間。因此,本集團的温室氣體排放密度由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