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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三角绿色债券发展报告(2026)2026年X月目录目录.-1-摘要.-1-一、长三角绿色债券政策动态.-2-(一)区域政策.-2-(二)各省市政策与实践.-3-1.上海市.-3-2.江苏省.-4-3.浙江省.-6-4.安徽省.-7-(三)长三角绿色政策发展趋势.-7-二、长三角绿色债券市场分析.-7-(一)绿色债券市场规模.-7-(二)绿色债券品种构成.-11-1.上海市.-13-2.江苏省.-14-3.浙江省.-16-4.安徽省.-17-(三)绿色债券行业分布.-18-1.上海市.-20-2.江苏省.-21-3.浙江省.-22-4.安徽省.-23-(四)绿色债券期限分析.-24-1.上海市
2、.-25-2.江苏省.-26-3.浙江省.-27-4.安徽省.-27-(五)长三角绿色债券市场情况总结.-28-三、长三角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情况.-29-(一)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的研究方法.-29-(二)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程度分析.-31-(三)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质量分析.-33-(四)绿色债券环境效益贡献分析.-37-四、推动长三角绿色债券发展相关建议.-38-(一)鼓励绿债发行,引导长三角绿债市场扩容.-38-(二)鼓励绿色投资,探索建设绿色资管产品认定标准-39-(三)加强交流合作,提升中国绿色标准的国际影响力-39-附录 1:政策洞察.-40-长三角绿色金融“十
3、四五”发展成果 和“十五五”规划展望.-40-一、长三角绿色金融“十四五”发展成果.-40-二、长三角绿色金融“十五五”规划展望.-45-三、小结.-47-附录 2:创新案例.-48-绿色金融领域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48-长三角强化金融赋能,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50-1-摘要在国家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总体规划下,长三角三省一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持续出台绿色债券相关政策,在绿色债券发行、交易、结算、激励机制、标准建设等方面推出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绿色债券市场发展。同时,长三角地区绿色债券创新案例也不断涌现,助推绿色债券市场创新发展。本报告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总部与中
4、国银行上海市分行长三角金融研究院联合发布。报告立足2025年长三角不同区域特点,从绿色债券的发行规模、品种构成、期限结构、发行人行业分布等方面对长三角区域绿色债券市场发展基本情况进行分析。同时,报告还对长三角区域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研究,重点从绿色债券环境效益贡献、环境效益信息披露程度和披露质量等方面进行分析,并就进一步推动长三角绿色债券发展提出相关建议。-2-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型的关键时期,对于支持绿色经济、发展绿色金融的需求不断扩大。债券市场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直接融资的主渠道。积极发展绿色债券,有助于通过绿色债券积极服务兼具环境和社会效益的各类经
5、济活动,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有序推进。本报告对2025年长三角区域绿色债券市场发展基本情况以及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关优化建议。一、长三角绿色债券政策动态(一)区域政策2025年,沪苏浙皖三省一市持续深化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从顶层设计的角度,对于长三角地区绿色金融发展进行指导,明确发展方向。具体包括:关于金融支持长三角关于金融支持长三角G60G60科创走廊建设走深走实的工科创走廊建设走深走实的工作方案作方案发布发布。2025年11月,长三角三省一市十八家金融管理部门联合发布该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围绕持续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数字金融等“五篇大文章”提出二十项具体举措。
6、其中在绿色金融领域,提出深化ESG评价应用,联动九城市建立绿色债、碳中和债企业名录,推动碳账户与绿色投融资联动机制等内容。以高水平金融司法厚植高质量发展绿色底色的倡议以高水平金融司法厚植高质量发展绿色底色的倡议发布发布。2025年11月,上海金融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发布该 倡议。倡-3-议提出,五家法院将以长三角区域金融司法合作协议为遵循,升级绿色金融司法协作机制,探索建立长三角绿色金融案件专门审判机制,依法从严审理涉绿色金融违法案件,针对审理中发现的监管漏洞及时发送司法建议,筑牢区域绿色金融安全防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