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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RS 20管制资产与管制负债2026:替代IFRS 14,2029年生效允许提前采用|毕马威
IASB发布IFRS 20管制资产与管制负债,替代IFRS 14适用于受费率管制主体,通过确认管制资产与管制负债补充IFRS 15信息,2029年1月1日生效。
 2026-07-30
 综合
 26页
2张图表
数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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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0号——管制资产与管制负债》(IFRS 20),替代原有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管制递延账户》(IFRS 14)。新准则适用于受费率管制的主体(常见于公用事业与交通运输行业),通过确认管制资产与管制负债补充IFRS 15信息,自2029年1月1日起生效,允许提前采用。

IFRS 20的适用范围

IFRS 20适用于受费率管制的主体——即其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受监管机构约束的企业,常见于公用事业(电力、水务、燃气)与交通运输行业。这类企业因费率管制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在新准则下需要确认相应的管制资产和管制负债。
IFRS 20替代了2014年发布的IFRS 14(允许首次采用者继续使用其原有会计政策),提供了更完整的会计处理框架。对于此前已采用IFRS 14的主体,需在首次应用IFRS 20时进行追溯调整。

核心会计模式

IFRS 20的核心在于引入一种会计模式,通过确认管制资产与管制负债,补充根据IFRS 15确认的收入信息。
当主体有权在未来期间通过费率向客户收取金额以补偿已发生的成本时,确认管制资产;当主体有义务在未来期间通过降低费率向客户返还金额时,确认管制负债。这种模式使财务报表使用者能够更完整地了解费率管制对主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生效日期与过渡安排

IFRS 20自2029年1月1日及之后开始的年度报告期间生效,企业可选择提前采用。IASB提供了详细的过渡安排,包括追溯应用(需满足特定可行豁免条件)或按IFRS 20的特定过渡规定处理。
对受费率管制行业(电力、水务、燃气、交通运输等)的上市公司而言,应尽快评估IFRS 20对其财务报告的影响,包括系统、数据收集和流程方面的准备。

与IFRS 15的协同

IFRS 20与IFRS 15(客户合同收入)密切关联。IFRS 15规范了收入确认,IFRS 20则补充了因费率管制而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的确认与计量。两者共同为受费率管制主体的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完整的信息。
IASB同时发布了结论基础、示例和补充资料,包括IFRS 20“一览”、项目概要、影响分析和反馈意见声明。

对企业的实施建议

受费率管制主体应尽早启动IFRS 20的实施准备工作,包括评估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识别管制资产和负债、建立数据收集与计算流程、更新会计政策和披露模板。提前采用的企业可在2029年生效前获得先行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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