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打击治理洗钱犯罪审判白皮书(2021 年-2023 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二二三年十二月目录前言.1一、2021 年以来洗钱罪案件审判的基本情况.2二、洗钱犯罪的主要特点.8三、关于加强洗钱犯罪治理的工作举措.11附件:洗钱罪典型案例.15 1 前言洗钱罪助推上游犯罪资金流转,不仅妨碍司法机关依法追缴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而且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威胁国家经济与金融安全,不利于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近年来,洗钱犯罪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手段不断翻新、隐蔽性不断增强,涉案金额越来越大,为加大对洗钱行为的惩治力度,加强国际合作,我国多次以刑法修正案的形式对洗钱罪进行修订、完善。特别是
2、2021 年 3 月 1 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洗钱罪罪状表述,将“自洗钱”行为纳入洗钱罪入罪范围,细化完善有关洗钱行为方式,加大罚金刑的处罚力度,为有效预防、惩治洗钱犯罪及境外追逃追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2021 年以来,北京法院深入贯彻中央、市委关于加强反洗钱工作部署,将反洗钱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法治任务,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认真落实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不断提升惩治洗钱犯罪的力度和效果。为此,我院对近三年来全市法院审结的洗钱罪案件进行梳理,总结归纳当前洗钱罪案件的主要特征,并提出相应的洗钱罪治理路径,以期进一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3、为助推和护航经济金融安全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力打造优质法治化营商环境。2 一、2021 年以来洗钱罪案件审判的基本情况(一)洗钱罪案件的总体数量:稳中有升、数量偏低,与庞大的上游犯罪数量形成明显反差2021 年 3 月 1 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首次将自洗钱行为作为犯罪处理。2021 年以来(截至 2023 年 10 月31 日),北京法院共审结一审洗钱罪案件 40 件 44 人,其中自洗钱案 8 件(占 20%),他洗钱案 32 件(占 80%),审结二审案件 1 件。其中 2021 年审结 13 件,2022 年审结 12 件,2023 年前 10 个月审结 15 件(如图 1)。从
4、统计数据来看,虽然洗钱罪案件近三年来呈增长态势(2020 年仅 2 件),但总体数量偏低,与庞大的 7 类上游犯罪的数量不成比例。图 1:2021-2023 年北京法院审结洗钱罪案件数量情况(二)洗钱罪被告人主体特征明显:年轻化、职业化、专业化,文化程度普遍较高 3 从被告人主体看,呈现出年轻化特征,年龄在 40 岁以下的占六成(26 人),年龄最大的 70 岁(1953 年生),最小的 24 岁(1999 年生);从文化程度看,大专以上的被告人占六成(26 人),且一例上游犯罪为贪污贿赂案件的洗钱行为人文化程度为博士。(如图 2、3)图 2:洗钱罪案件被告人自然情况(出生年份)图 3:洗钱罪
5、案件被告人文化程度 4 从职业看,半数以上洗钱行为人系国企、公司高管或员工(上游犯罪为贪污贿赂犯罪或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六起案件中涉案公司从事投资相关业务,另有六起案件涉案公司系科技公司,洗钱行为人作为投资、信息网络领域从业人员,通过不同的方式和渠道对犯罪所得进行处理,实施复杂的交易活动掩饰犯罪行为;无业人员比例占 1/4 左右,且涉及上游犯罪类型多样;从有无前科劣迹(是否初犯)看,案件中洗钱行为人中有前科的 8 起 9 人(约占 20%),其中4 起案件的前科罪名与洗钱罪上游犯罪(贪污贿赂、金融犯罪)有关。(三)洗钱罪案件的上游犯罪:类型相对集中,以贪污贿赂、金融犯罪为主刑法第 191
6、条规定的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包括 7 类: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从统计数据看,上游犯罪为贪污贿赂犯罪 20件(占 50%)、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 11 件(占 27.5%)、金融诈骗犯罪 4 件(占 10%)、毒品犯罪 3 件、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各 1 件。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以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为主,其他类型的犯罪较少(如图 4)。5 图 4:洗钱罪案件上游犯罪类型情况(四)洗钱罪案件的犯罪数额:跨度大,主要集中于千万元以下从统计情况(如图 5 所示)来看,洗钱案件的涉案金额跨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