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内部使用妥善保管江苏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文件汇编江苏省教育厅2025 年 2 月目录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5 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等工作的通知.1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5 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83.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新时代高等继续教育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214.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站(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的通知.345.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456.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567.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高等
2、学历继续教育教学实施进程表的通知.748.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校学历继续教育专项督导实施方案的通知.77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5 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等工作的通知各有关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5 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53 号,见附件 1)、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 号)、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新时代高等继续教育综合改革的实施
3、意见(苏教高20229 号)、江苏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站(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苏教规20211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就做好江苏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行为自查、专业和校外教学点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办学行为自查(一)自查范围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在江苏设置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整体办学情况、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二)自查要点2主办高校要逐条逐项对照自查清单(见附件 2)完成对学历继续教育(包括校本部和所有站点)的自查,并完成自查报告(提纲见附件 3)。自查报告主要内容为学历继续教育整体办学情况、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现状、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2025 年工
4、作计划、意见和建议等方面(2000 字以内)。对发现的问题须建立整改台账,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妥善处理问题,确保改到位、改彻底、改扎实。(三)自查程序3 月 10 日前,主办高校将分管校领导签字、加盖学校公章的自查清单(PDF 和 Excel 版)和自查报告(PDF 和 Word版)通过“江苏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阳光信息平台”(网址:“江苏教育”官网首页或 http:/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与管理工作。(一)有关要求1.高校应在本校开设的已有至少一届毕业生的全日制教育本、专科专业范围内,设置继续教育本、专科专业。普通本科高校不再举办专
5、科层次专业。新增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须经过校内论证和公示。高校隔年招生的专业也须完成本次填报。32.自 2025 年秋季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不再使用“函授”“业余”的名称,统一称为“非脱产”,不计入新增专业。普通高校举办的学历继续教育统一通过成人高考入学,统一落实颁布的专业教学基本要求,统一最低修业年限,统一毕业证书。3.此前关于医学类、外语类、艺术类等专业设置管理政策原则上继续适用,高校举办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线下教学(含实践性教学)地点须在校本部(含经批准的学校临床教学基地)或其他开设相关医学类专业的院校。4.高校要始终坚守学历继续教育的公益属性和育人本质,全面落实立德
6、树人根本任务,按照要求开齐开足开好思政课,扎实推进课程思政,及时制(修)订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5.高校要加强教学实施全过程管理,学历继续教育专科和“专升本”学时数不低于 1800 学时,“高起本”不低于 3200 学时;所有专业线下面授学时不低于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总学时的三分之一,其中医学国控类专业以线下面授为主。(三)材料提交3 月 10 日前,各主办高校通过“全国高等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完成 2025 年拟招生专业备案工作(须先上报 2024 年实际招生信息,即 2024 年注册学籍的学生人数,再上报 2025 年拟招生专业信息和院校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