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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粤港组装合成模块化建筑跨境贸易指南咨询单位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2025年6月目录C O N T E N T S前言第一部分:MiC材料申请保税加工贸易安排的指南1.面向 MiC制造商的加工贸易简介1.1.加工贸易相关定义1.2.加工贸易总体介绍1.3.加工贸易的主要类型1.4.加工贸易相关法律法规2.MiC制造商如何开展加工贸易2.1.第一步:查看加工贸易商品是否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限制类第一步:商品目录2.2.第二步:申请加工贸易手(账)册3.第三步:管理加工贸易货物3.1.料件申报的流程3.2.料件串换(如需)3.3.外发加工(如需)3.4.存放场
2、所变更(如需)3.5.深加工结转(如需)4.第四步:处理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4.1.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核销22191596101012121415151919202121225.第五步:核销加工贸易手(账)册5.1.加工贸易手(账)册核销简介5.2.手(账)册核销的规定期限5.3.企业进行手(账)册核销前的考量5.4.加工贸易手(账)册核销的流程6.其他加工贸易相关注意事项6.1.非保税料件的处理6.2.边角料的处理6.3.手(账)册已过期但尚有剩余料件和边角料核销未处置问题6.4.手(账)册注销、暂停进出口的办理6.5.其他管理措施7.
3、加工贸易出口增值税的退税相关指南第二部分:粤港澳大湾区MiC制造商出口MiC组件至香港的跨境税务申报指南1.出口MiC组件至香港的跨境税务申报简介1.1.跨境税务申报相关定义1.2.跨境税务申报的分类1.3.跨境税务申报相关的法律法规2.出口MiC组件至香港适用的跨境税务申报相关的计算和申报表的填写2.1.确认出口适用的增值税退税率34262525252323232324252525252727293535565552462.2.计算适用的增值税退税金额的计税依据2.3.跨境税务申报相关计算和申报表的填写3.跨境税务申报相关的申请和提交3.1.申请出口增值税退税的先决条件3.2.申请出口增值税
4、退税所需的文件3.3.申请出口增值税退税的流程第三部分:其他事项和考量1.MiC组件跨境贸易常见问题及应对措施1.1.活动家具合规申报要求1.2.包装材料暂时进出境合规申报要求1.3.AEO资质申请相关考量1.4.其他常见问题2.MiC组件出口增值税退税的其他考量3.粤港澳大湾区组装合成供应链各方的考量附录一:MiC组件出口增值税退税相关的增值税申报表及相关的附列资料附录二: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及填表说明附录三: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及填表说明附录四: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及填表说明附录五: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及填表说明423635424550495051575
5、965687173前言粤港组装合成模块化建筑跨境贸易指南6前言本指南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展局牵头编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支持并提供政策咨询,旨在帮助粤港澳大湾区组装合成(MiC)模块化建筑供应链各方更加便捷、高效地开展MiC跨境贸易。香港特别行政区组装合成建筑发展现状近年来,香港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促进措施,进一步推动MiC建筑法的发展,以实现以下短期和长期目标:短期目标:推动构建粤港澳大湾区MiC建筑产业链,即加强MiC的专业知识、制造能力和产能,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完善的MiC产业生态圈。长期目标:把粤港澳大湾区打造成MiC建筑科技和建造中
6、心,即透过利用内地作为生产基地的优势,香港将做好MiC的研发工作、质量保证和国际市场推广。透过粤港两地建筑业的优势互补,长远促进国家高质量发展,并把这建筑法从粤港澳大湾区走出国际。广东省模块化建筑发展现状广东省拥有若干技术领先、产能规模较大的模块化建筑生产企业,具有发展模块化建筑的良好基础,发展了一批模块化建筑生产基地,培育了一批模块化建筑龙头骨干企业,建成了一批具有代表性的模块化建筑项目,在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和模块化建筑产业发展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政策和技术标准层面,省委、省政府将模块化建筑纳入广东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任务,作为传统建筑产业向现代化产业巩固提升的重要方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