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聯 交 所)對 本公 告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並 明 確表 示,概 不 就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分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依 賴 該 等 內 容 而引 致 的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BOSA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人 和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代號:8140)截 至 二 零 二 四 年 六 月 三
2、十 日 止 年 度 之 年 度 業 績 公 告人 和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本 公 司)董 事(董 事)會(董 事 會)欣 然 宣 佈 本公 司 及 其 附 屬 公 司(統 稱 本 集 團)截 至 二 零 二 四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止 年 度 的經 審 核 業 績。本 公 告 載 有 本 集 團 二 零 二 四 年 年 報 全 文,符 合 香 港 聯 合 交易 所 有 限 公 司(聯 交 所)GEM證 券 上 市 規 則(GEM上 市 規 則)有 關 初 步年 度 業 績 公 告 附 載 的 資 料 的 相 關 規 定。本 公 司 二 零 二 四 年 年 報 的 印 刷 本載
3、有GEM上 市 規 則 規 定 的 資 料,將 於 適 當 的 時 候 寄 發 予 股 東。本 公 司 的 年 度 業 績 公 告 登 載 於 聯 交 所 網 站(http:/www.hkexnews.hk)及 本 公司 網 站( 董 事 會 命人 和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行 政 總 裁 兼 執 行 董 事林 恕 如香 港,二 零 二 四 年 九 月 二 十 三 日 2 於 本 公 告 日 期,執 行 董 事 為 林 恕 如 先 生、Paulino Lim先 生 及 楊 添 理 先 生;非 執 行 董 事 為 關 衍 德 先 生;及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為 羅 崇 禎 先 生
4、、祝 蔚 寧 女士 及 吳 明 翰 先 生。本 公 告 乃 遵 照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GEM證 券 上 市 規 則 而 刊 載,旨 在提 供 有 關 本 公 司 的 資 料。各 董 事 就 本 公 告 共 同 及 個 別 承 擔 全 部 責 任。董事 在 作 出 一 切 合 理 查 詢 後 確 認,就 其 所 深 知 及 確 信,本 公 告 所 載 資 料 在各 重 大 方 面 均 屬 準 確 及 完 整,並 無 誤 導 或 欺 詐 成 分;本 公 告 並 無 遺 漏 任何 其 他 事 項,致 使 當 中 或 本 公 告 任 何 陳 述 產 生 誤 導。本 公 告 將
5、由 刊 發 日 期 起 計 最 少 七 天 於 聯 交 所 網 站www.hkexnews.hk 最 新 公司 公 告 一 頁 刊 載,以 及 於 本 公 司 網 站 刊 登。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的特色GEM的定位,乃為中小型公司提供一個上市的市場,此等公司相比起其他在聯交所上市的公司帶有較高投資風險。有意投資的人士應了解投資於該等公司的潛在風險,並應經過審慎周詳的考慮後方作出投資決定。由於GEM上市公司普遍為中小型公司,在GEM買賣的證券可能會較於聯交所主板買賣之證券承受較大的市場波動風險,同時無法保證在GEM買賣的證券會有高流通量的市場。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聯交所對
6、本報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且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報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本報告乃遵照聯交所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之規定而提供有關人和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之資料。本公司各董事(董事)願就本報告共同及個別承擔全部責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彼等所深知及確信,本報告所載資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屬準確及完整,並無誤導或欺詐成分,且無遺漏其他事實致使本報告所載任何陳述或本報告產生誤導。2目 錄人和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二零二四年年報頁次公司資料3主席報告書5管理層討論與分析6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