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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美上海: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明秀).pdf

上传人: 向** 编号:615904 2025-02-27 7页 899.93KB

1、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024 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美上海”)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董事会、各项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

2、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彭明秀,女,1962 年 2 月出生,中国台湾籍,无其他国家永久居留权,企业管理硕士、EMBA。1999 年 1 月至 2019 年 7 月历任虹冠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长、副总经理、董事长、执行长,现任海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启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天擎积体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虹光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1 月至今任盛美上海独立董事。(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不存在妨碍独立客观

3、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8 次,本人应出席 8 次董事会,亲自参加 8 次董事会。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审议相关事项尤其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3 次,其中年度股东

4、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2 次,本人实际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全部 3 次股东大会会议。报告期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情况大会情况 姓名姓名 应出席次应出席次数数 亲自出席亲自出席次数次数 委托出席委托出席次数次数 缺席次数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未亲自参加会议议 出席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次数大会次数 彭明秀 8 8 0 0 否 3(二)任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及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各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在公司提名委员会中担任召集人,且

5、是审计委员会成员,对报告期内审计工作、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的情况。本人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参加审计前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

6、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四)现场考察、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根据实际情况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及盛美半导体设备研发与制造中心落成暨 投产典礼,公司现场工作时间超过 15 天,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提出规范性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公司对我们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配合,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办公条件。(五)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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