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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DPAC:医药创新背景下医保谈判方法研究(45页).pdf

上传人: 半声 编号:54203 2021-10-22 45页 2.25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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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研究了在医药创新背景下,医保谈判的方法。文章首先指出,创新药物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临床价值,可以显著降低其他医疗支出,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同时恢复患者就业能力,减轻患者及社会的经济负担。其次,文章分析了我国创新药物可及性现状,指出我国创新药物的可及性及使用量相对较低,提高创新药的可及性对中国具有重要意义。接着,文章讨论了准入机制的完善对提高创新药可及性具有重大意义,并介绍了本研究的目的和方法。 文章的核心数据包括:1. 2014年美国所有癌症的死亡率相较于1991年降低了27%,在澳大利亚、加拿大和一些欧洲国家,癌症的死亡率也下降了20%以上。2. 丙肝患者在经过8到12周的治疗后,治愈率可达到90%以上。3. 我国仅批准了169个创新药中的84个,存在85个缺口药品。 文章的主要观点包括:1. 医保谈判应遵循价值导向、尊重创新的原则,谈判结果应体现药品多方面的价值。2. 价值评估应基于客观证据,借助定量和标准化的评估工具,并结合专家评审意见,进行量化评估。3. 谈判价格评估应考虑多个影响要素,避免只选取最低价。4. 参照品的选择应遵循“最相似”原则。5. 国际参考价的应用应考虑适用范围、选取哪些国家作为药价参考国、如何计算价格标准、怎样调整本国药品价格等。6. 预算影响分析不应当作为限制报销和患者获得创新药品的工具。7. 成本效果分析(CEA)应用于创新药的医保谈判时有其局限性,在应用时应谨慎考量。
创新药价值评估如何进行? 医保谈判中如何选择参照品? 预算影响分析在医保谈判中的作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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