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對本申請版本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在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申請版本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JNBY Design Limited江南布衣有限公司(本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請版本警告本申請版本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的要求而刊發,僅用作提供資訊予香港公眾人士。本申請版本為草擬本,其內所載資訊並不完整,亦可能會作出重大變動。閣下閱覽本申請版本,即代表閣下知悉、接納並向本公司、其任何聯屬人士、其獨家保薦人、顧
2、問及或包銷團成員表示同意:(a)本申請版本僅向香港公眾人上提供有關本公司的資料,概無任何其他目的;投資者不應根據本申請版本中的資料作出任何投資決定;(b)在聯交所網站登載本申請版本或其補充、修訂或更換附頁,並不引起本公司、其任何聯屬人士、其獨家保薦人、顧問及或包銷團成員在香港或任何其他司法權區進行發售的責任。本公司最終會否進行任何發售仍屬未知之數;(c)本申請版本的內容或其任何補充、修訂或更換附頁可能會亦可能不會在最後正式的上市文件內全部或部分轉載;(d)本申請版本並非最終的上市文件,本公司可能不時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作出更新或修訂;(e)本申請版本並不構成向任何司法權區的公
3、眾提呈出售任何證券的招股章程、發售通函、通知、通告、小冊子、廣告或其他文件,亦非邀請公眾提出收購、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且不旨在邀請或招攬公眾提出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f)本申請版本不應被視為誘使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亦不擬構成該等勸誘;(g)本公司或其任何聯屬人士、獨家保薦人、顧問及或包銷團成員概無於任何司法權區透過刊發本申請版本而發售任何證券或徵求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h)本申請版本所述的證券並非供任何人士申請認購,即使提出申請亦不獲接納;(i)本公司並無亦不會將本申請版本所指的證券按1933年美國證券法(經修訂)或美國任何州的證券法例註冊;(j)於本申請版本的派發或本申請版本所載
4、任何資訊的發怖可能受到法律限制,閣下同意了解並遵守任何該等適用於閣下的限制;及(k)本申請版本所涉及的上市申請並未獲批准,聯交所及證監會或會接納、發回或拒絕有關的公開發售及或上市申請。倘於適當時候向香港公眾人士提出要約或邀請,有意投資者務請僅依據與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註冊的本公司招股章程作出投資決定;招股章程的文本將於發售期內向公眾派發。重 要 提 示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 警告 一節。閣下如對本文件的任何內容有任何疑問,應諮 詢獨立專業意見。JNBY Design Limited江南布衣有限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5、司)編 纂 編纂的編纂數目:編纂股股份(視乎編纂行使與否而定)編纂數目:編纂股股份(可予調整)編纂數目:編纂股股份(可予調整及視乎編纂行使與否而定)最高編纂:每股編纂編纂港元,另加1.0%經紀佣金、0.0027%證監會交易徵費及0.005%聯交所交易費(股款須於申請時以港元繳足及可予退還)面值:每股股份0.01港元股份代號:編纂獨家保薦人編纂編纂編纂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對本文件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文件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本文件連同本文件附錄五
6、送呈公司註冊處處長及備查文件 一節所附文件已遵照香港法例第32章 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 第342C條規定送呈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註冊。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及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對本文件或上述任何其他文件的內容概不負責。編纂預期將由編纂(代表香港承銷商)與本公司於編纂或前後以協議方式釐定,惟無論如何不遲於編纂。除另行公告外,編纂將不高於每股編纂編纂港元,目前預期不低於每股編纂編纂港元。編纂投資者於申請時須支付最高編纂每股編纂編纂港元,連同1.0%經紀佣金、0.0027%證監會交易徵費及0.005%聯交所交易費。倘編纂低於每股編纂編纂港元,多繳股款將予退還。編纂(代表香港承銷商)可在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