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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和而泰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且承诺不会因老股公开发售(如有)而导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
2、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公司不减持发行人股份:(1)发行人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2)发行人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不减持发行人股份:(1)发行人或者本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 个月的;(2)本公司因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深圳证券交易
3、所公开谴责未满 3 个月的;(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建伟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将保持对铖昌科技及和而泰的控制地位,并确保和而泰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和而泰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且承诺不会因老股公开发售(如有)而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将确保和而泰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