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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HIUV New Materials Co.,Ltd.(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 3000 号 1 幢 A 楼 909A 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1-1-1 重要声明
2、重要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3、责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1-1-2 本次发行概览本次发行概览 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发行股数 2,101 万股 每股面值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 69.94 元/股 发行时间发行时间 2021 年 1 月 13 日 拟上市的交易所拟上市的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拟上市的板块拟上市的板块 科创板 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后总股本 8,402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2021 年 1 月 19 日 战略配售情况战略配售情况 保荐机构安排相关子公司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
5、售,跟投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4%,即 84.04 万股。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24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1-1-3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本重大事项提示为概要性提示,投资者需特别关注的公司风险及其他重要事项,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一、风险因素提示一、风险因素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在投资决策前请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全部内容,充分了解公司存在的主要风险。(一)应收款项回收或承兑风险(一)应收款项回收或承兑风险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及 2020 年
6、6 月 30 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28,363.59 万元、22,619.81 万元、27,474.44 万元以及 31,886.74 万元,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 20,331.78 万元、28,880.75 万元、25,541.55 万元以及16,206.22 万元,2019 年末及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收款项融资分别为 1,264.15万元、6,103.73 万元,合计占各期合并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5.64%、71.99%、51.05%及 48.94%(年化后),其中应收账款及商业承兑汇票合计占各期合并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8.12%、5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