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産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華電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華電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Huadian Power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Limited*(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注册成立之中外合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碼:1071)海外監管公告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09(2)條而作出。茲載列華電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本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
2、網站刊登的公告,僅供參閱。承董事會命 華電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華電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周連青 周連青 董事會秘書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組成如下:雲公民(董事長,非執行董事)、陳飛虎(副董事長,非執行董事)、陳殿祿(副董事長,非執行董事)、陳建華(執行董事)、王映黎(非執行董事)、陳斌(非執行董事)、鍾統林(執行董事)、褚玉(非執行董事)、王躍生(獨立非執行董事)、郝書辰(獨立非執行董事)、寧繼嗚(獨立非執行董事)及楊金觀(獨立非執行董事)。中國 北京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六日 僅供識別 2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度企
3、业社会责任报告 一、公司概况一、公司概况 1、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作为中国最大的上市发电公司之一,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电国际”)成立于 1994 年 6 月 28 日,主要业务为建设、经营发电厂和其它与发电相关的产业。1999 年 6 月 30 日,公司 14.31 亿股 H 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2005 年 2 月 3 日,作为中国证券市场询价发行第一股,公司 7.65 亿 A 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09 年 12 月 1 日,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 7.5 亿股 A 股。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67.71 亿股,其中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持股比例为 47.21%
4、,其他 A 股股东持有比例为 32.92%,其他 H 股股东持股比例为 19.87%。公司愿景是“能源巨子、行业先锋、国际一流”,公司价值观是“尽责、诚信、创新、和谐”,公司使命是“提供可靠、清洁、经济之能源,输出发展、进步、文明之动力,实现报效祖国、回报股东、成就员工之宏愿”。公司以产业报国为己任,以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综合效益最大化为目标,维护股东利益,保护员工、消费者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推进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能源供应,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以企业发展带动地方经济振兴,切实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公司致力于建设全国性现代化优秀上市发电公司,服务区域主要分布在山东、四川、宁夏、安徽、河南、河
5、北、浙江、内蒙古、山西等省区,截至 2009 年底,公司共拥有发电企业 30 家,控股发电装机容量 2,412.35 万千瓦,资产总额为 1,004.78 亿元。2、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 2、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 3公司一贯重视规范运作,按照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进管理创新,提升公司价值,努力实现公司成长与股东利益的协调发展。公司建立健全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在内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构,及有关生产经营和财务控制等管理机构,较早地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建立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辅助董事会工作,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公司决策层、执行层、监督层权责明确、有效制衡
6、。公司内部建立有畅通的沟通渠道,确保了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充分有效地与公司经理层、外部审计师和内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完全分开,公司依据内部制度自主决策、生产经营、物资采购和产品销售,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入选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治理指数样本股,位列 2008 年中国上市公司治理评价第 9 名。公司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与完善,根据公司业务范围、经营状况制订企业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控制活动以确保企业的有序经营。内部控制制度包括投资活动决策、控制、评价管理制度,资金管理、预算管理、成本控制、物资采购等经营活动各种规章制度,公司管理人员工作和报告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