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Hangzhou Flariant Co.,Ltd.(浙江省杭州市临江工业园区经五路 1919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1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3,334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25%;本次发行不进行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32.21 元 发行日期:2021 年 10 月 11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
2、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13,334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百春和李春卫就股份锁定事宜做出如下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本人在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发行人的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发行人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3、本人
3、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减持价格和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4、根据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
4、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将依据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得减持。5、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等渠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控股股东福莱蒽特控股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宁波百灵就股份锁定事宜做出如下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间
5、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本公司/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本公司/本企业不因实际控制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减持价格和延长锁定期限的承
6、诺。3、根据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将依据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得减持。4、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等渠道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违反上述承诺事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2 项,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