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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政策倡议组织:2020年活力融资概况报告(英文版)(111页).pdf

上传人: 木*** 编号:30616 2020-12-01 111页 3.81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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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分析了2018年针对20个高影响国家(HICs)的电力和清洁烹饪融资情况。主要观点如下: 1. 能源获取融资远低于实现SDG7所需的水平。2018年,实现普遍住宅电气化的年投资需求为410亿美元,但仅追踪到160亿美元,不到三分之一。清洁烹饪的融资从2017年的4800万美元增加到2018年的1.31亿美元,但与2030年实现普遍获取所需的45.3亿美元年投资相比,仍大幅不足。 2. 投资并未流向最需要的国家。2018年,撒哈拉以南非洲的14个国家获得了33亿美元的电力获取融资,不到针对HICs住宅获取的总额的20%,而该地区占HICs无电人口的70%。 3. 投资并未流向正确的能源解决方案。化石燃料发电的投资增加,使国家陷入数十年的碳排放、进口依赖和搁浅资产风险。化石燃料首次在至少六年内成为HICs电力融资承诺的最大部分,主要是由孟加拉国电网连接的化石燃料项目推动的。 4. 需要协调行动,增加对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的能源获取融资。这些国家每年从捐助国和发展金融机构获得的能源获取融资极低或为零。这些国家还面临重大的治理和主权信用挑战,限制了其动员私人融资的能力。 5. 应加快可再生能源和传输分配基础设施的投资,以实现能源获取,同时最大化与SDGs的协同效应。可再生能源投资提供三大好处:实现多个SDGs,包括气候行动和改善贫困社会的健康和生活条件;促进绿色经济复苏和长期经济及社会救济;以及使国家朝着实现其国家自主贡献(NDCs)迈进。
为什么能源融资远低于实现SDG7所需的水平? 为什么能源投资没有流向最需要的国家? 如何加速可再生能源和传输分配基础设施投资以实现能源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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