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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民政:2024 年度辽宁省老龄事业发展公报(22页).pdf

上传人: 孔明 编号:1176130 2026-04-01 22页 477.7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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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24 年度辽宁省老龄事业发展公报一、人口老龄化概况截至 2024 年末,全省 6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 1295 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 31.2%;全省 65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 910 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 21.9%。全省 65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抚养比 32.1%。图1 2014年2024 年全省6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及占全省总人口比重2图 22014 年2024 年全省 65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及占全省总人口比重图 32014 年2024 年全省 65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抚养比图 13 数据来源:省统计局3二、老龄事业发展顶层设计2024 年 1 月,省委、省政府制定机

2、构改革方案,对老龄工作体制调整作出部署,省、市、县级民政部门划入同级卫生健康部门老龄工作职责,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改设在民政部门。4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调整了新一届省老龄委组成人员,成员单位共 31 个。年内各市均完成了机构改革。2024 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对相关的老龄工作任务做出安排,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做好养老金融“大文章”;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强化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关爱帮扶,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保障;积极发展养老事业、养老产业,培育银发经济,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加快建立居家社区

3、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稳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办好继续教育,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大省。2024 年 2 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2024 年辽宁省办好民生实事清单,将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实施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改造提升、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推行低保对象中完全失能的老年人自愿集中照护服务、启动老年人助餐服务、推广应用适老化低地板公交车、改造城镇老旧小区、建设完整社区试点等 8 项工作任务纳入民生4实事清单。2024 年 7 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9 月,

4、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从加强对积极应对老龄化的研究和前瞻性部署、推进机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优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加大养老人才培养力度等 5 方面提出了审议意见。11 月,省政府办公厅向省人大常委会上报了“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2024 年 7 月,省政协以“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为议题,举行远程协商会。会上提出了打造无围栏的医养融合式养老、分层分类推进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扶持培育居家长护助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打造“社区 1

5、5 分钟养老服务圈”、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促进养老服务人才“增量提质”、强化顶层设计加快家庭适老化改造等方面建议。2024 年 8 月,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辽宁省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 辽宁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文件。会议对着力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体5系,提高老年人健康服务能力,推动银发经济发展,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三、老年社会保障(一)(一)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全省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继续扩大。截至 2024 年末,全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3192

6、.1 万人,比上年末增加 21.4 万人。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2180.3 万人,比上年末增加 30 万人。其中,参保职工 1263.9 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916.4 万人,分别增加 11.3 万人和 18.7 万人。全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1958.3 万人,比上年末增加 27.8 万人。全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1011.8 万人,其中实际领取待遇人数 493.3 万人。全省企业年金稳步发展。截至 2024 年末,全省共有 4515户企业、51.6 万人建立企业年金,资产规模达 349.6 亿元。大力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截至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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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口老龄化**:2024年末辽宁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295万(占比31.2%),65周岁及以上910万(占比21.9%),老年抚养比32.1%。 2. **社会保障**:基本养老保险参保3192.1万人,基本医保3701.8万人;盘锦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参保57.16万人。 3. **养老服务**:养老机构2421家(床位21.22万张,护理型占56.4%);建成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老年助餐点769个。 4. **健康服务**:1646家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家庭医生签约率50.9%;医养结合机构190家。 5. **适老化改造**: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5万户,累计4.2万户;改造老旧小区813个。 6. **社会参与**:建立老年大学137所,社区学习中心4019个;开展“敬老月”活动,营造养老孝老氛围。
**辽宁老龄化现状?** **养老政策有哪些?** **银发经济如何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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