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复议法专业委员会2026 年 2 月行政复议典型案例汇编(第一批)01【行政复议典型案例汇编】编写说明 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精准指导律师代理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提升律师业务服务水平,推动律师行业行政复议工作专业化发展,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复议法专业委员会组织编写了行政复议典型案例(第一批)。本次遴选的案例经严格筛选和梳理,兼具典型性、指导性与实践性,涵盖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传统执法领域,全面反映当前行政复议工作的特点与要求。各案例编写遵循四项原则: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律师办案及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实践中的疑难复杂问题;二是注重释法说理,深入阐释法
2、律适用规则与裁判标准,为律师精准适用法律提供指引;三是强化实务指导,既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复议机关办案提供参考,更为律师代理案件提供实操遵循;四是突出实践应用,案例源自委员报送和公开的法律文书,贴合律师办案实际,可操作性极强。希望通过本次案例发布,为广大律师及法律工作者办理行政复议业务提供有效参考,提升首都律师行政复议服务质效,共同推动首都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复议法专业委员会2026 年 2 月02【行政复议典型案例汇编】某教育公司不服某区人力社保局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案 01程某不服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履行立案告知法定职责行政复议案 04李某不服某区司法局投诉举报行政答复行
3、政复议案 06许某不服某镇政府不履行强制拆除决定行政复议案 09张某、陈某不服某乡政府不履行审批宅基地申请法定职责行政复议案 12孙某不服北京市某区人民政府未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复议案 15张某不服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某交通支队某大队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 17邢某不服某区公安分局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复议案 19赵某等人不服北京市某区某街道办事处依法履职答复书行政复议案 22某物业管理公司不服北京市某区某街道办事处生活垃圾管理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 2501【行政复议典型案例汇编】【关键词】工伤认定因工外出举证责任【案件基本情况】申请人:北京某教育公司被申请人:北京市某区人力社保局基本案情2021年11
4、月2日19时许,北京某教育公司职工张某,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某写字楼出入口前,与同事去公司合作的快递点邮寄外地学生资料途中,因天黑和某写字楼下正在施工,不慎将右脚扭伤。经医院诊断为:右三踝骨折。2023 年 5 月 30 日,某区人力社保局收到张某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次日决定予以受理。张某一并提交了身份证复印件、民事判决书(确认张某与某教育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医疗诊断证明、其与同事的微信聊天记录及电话录音等材料。某教育公司在接受人社局调查时,提交了营业执照、授权委托手续、情况说明等材料。该公司表示,张某在山西省太原市的工作是为该公司设立太原教育公司作准备工作,具体职责是内勤,递寄快件都是由邮局
5、人员上门揽件,不需要内勤去快递点邮寄,且事故发生时间为 19 时许,众所周知邮政公司该时间已经不揽件,故不认可其受伤属于工伤。2023 年 7 月 27 日,某区人力社保局根据其在行政程序中取得的证据材料及其调查核实情况,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张某所受事故伤害为工伤。北京某教育公司不服,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案件办理经过】本案争议焦点主要是张某所受事故伤害是否属于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尤其聚焦于一个法律问题:如何理解“因工外出期间”这一概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 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
6、(2016)某教育公司不服某区人力社保局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案02【行政复议典型案例汇编】29 号)第四条规定:“职工在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视为工作原因,但参加与工作无关的活动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因工外出期间”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二)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或者开会期间;(三)职工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动期间。职工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开会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