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之 內 容 概 不負 責,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會 就 本 公 告全 部 或 任 何 部 分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倚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之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任。(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號:8218)Echo International Holdings Group Limited毅 高(國 際)控 股 集 團 有 限 公 司截 至 二 零 二 一 年
2、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全 年 業 績 公 告毅 高(國 際)控 股 集 團 有 限 公 司(本 公 司)董 事(董 事)會(董 事 會)欣 然 公 告本 公 司 及 其 附 屬 公 司(本 集 團)截 至 二 零 二 一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經 審核 綜 合 業 績。載 有 本 集 團 二 零 二 一 年 年 報 全 文 的 本 公 告 符 合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有 限 公 司GEM證 券 上 市 規 則(GEM上 市 規 則)內 有 關 年 度 業 績 初 步 公 告 附 載資 料 的 相 關 規 定。承 董 事 會 命毅 高(國 際)控 股 集
3、 團 有 限 公 司執 行 董 事鄭 若 雄香 港,二 零 二 一 年 六 月 二 十 三 日於 本 公 佈 日 期,本 公 司 執 行 董 事 為 勞 炘 儀 先 生、鄭 若 雄 女 士、Tansri Saridju Benui先 生 及 陳 韻 珊 女 士,而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為 梁 宇 東 先 生、李 國 坡 先 生 及 周潤 璋 先 生。2 本 公 告 乃 根 據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GEM證 券 上 市 規 則 之 規 定 而 提 供 有 關本 公 司 之 資 料,董 事 願 就 本 公 告 所 載 資 料 共 同 及 個 別 承 擔 全 部 責 任
4、。董 事 在作 出 一 切 合 理 查 詢 後 確 認,就 彼 等 所 知 及 所 信,本 公 告 所 載 資 料 在 所 有 重 大方 面 均 屬 準 確 完 整,並 無 誤 導 或 欺 騙 成 分,亦 無 遺 漏 任 何 其 他 事 項 致 使 本 公告 任 何 陳 述 或 本 公 告 有 所 誤 導。本公告將於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網站.hk刊載。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的特色GEM的定位,乃為中小型公司提供一個上市的市場,此等公司相比起其他在聯交所上市的公司帶有較高投資風險。有意投資者應了解投資於該等公司的潛在風險,並應經過審慎周詳考慮後方作出投
5、資決定。由於GEM上市公司普遍為中小型公司,在GEM買賣的證券可能會承受較於聯交所主板買賣的證券為高的市場波動風險,同時亦無法保證在GEM買賣的證券會有高流通量的市場。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以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報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報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本報告乃遵照聯交所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之規定而提供有關毅高(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的資料。本公司各董事(董事)願就本報告共同及個別承擔全部責任,並於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彼等所深知及確信,本報告所載
6、資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屬準確及完整,且無誤導或欺詐成份;及並無遺漏任何其他事項致使本報告所載任何聲明或本報告產生誤導。公司資料2主席報告4管理層討論及分析6董事及高級管理層履歷詳情13企業管治報告16董事會報告26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36獨立核數師報告63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69綜合財務狀況表70綜合權益變動表72綜合現金流量表73綜合財務報表附註75財務概要171目錄毅高(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二零二一年年報02公司資料註冊辦事處Cricket Square,Hutchins DriveP.O.Box 2681Grand Cayman KY1-1111Cayman Islands總辦事處及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