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聯 交 所)對 本 公 告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就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份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倚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的 任 何 損 失承 擔 任 何 責 任。Mansion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民信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代號:8456)截 至2023年6月30日 止 三 個 月 第 一
2、季 度 業 績 公 告民 信 國 際 控 股 有 限 公 司(本 公 司)董 事(董 事)會 謹 此 公 佈 本 公 司 及 其 附 屬公 司 截 至2023年6月30日 止 三 個 月 之 未 經 審 核 簡 明 綜 合 財 務 業 績。本 公 告 列載 本 公 司2023/24第 一 季 度 報 告 全 文,並 符 合 聯 交 所GEM證 券 上 市 規 則(GEM上 市 規 則 )有 關 第 一 季 度 初 步 業 績 公 告 須 包 括 的 資 料 的 相 關 規 定。本 公 司2023/24年 第 一 季 度 報 告 的 印 刷 版 將 適 時 發 送 予 本 公 司 股 東,並 將
3、 按 照GEM上 市 規 則 所 規 定 的 方 式 於 聯 交 所 網 站www.hkexnews.hk 及 本 公 司 網 站 可 供 查 閱。承 董 事 會 命民 信 國 際 控 股 有 限 公 司主 席姚 汝 壑香 港,2023年8月14日於 本 公 告 日 期,執 行 董 事 為 姚 汝 壑 先 生(主 席)、王 嘉 雯 女 士 及 金 振 芳 女 士;而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為 胡 子 敬 先 生、郎 永 華 先 生 及 黃 纓 喻 女 士。本 公 告 乃 遵 照GEM上 市 規 則 而 刊 載,旨 在 提 供 有 關 本 公 司 的 資 料;各 董 事 願就 本 公 告 共
4、 同 及 個 別 地 承 擔 全 部 責 任。各 董 事 在 作 出 一 切 合 理 查 詢 後,確 認就 彼 等 所 深 知 及 確 信,本 公 告 所 載 資 料 在 各 重 要 方 面 均 屬 準 確 完 備,亦 無 誤導 或 欺 詐 成 分,且 並 無 遺 漏 任 何 其 他 事 項,足 以 令 致 本 公 告 所 載 任 何 陳 述 或本 公 告 產 生 誤 導。本 公 告 將 由 其 刊 發 日 期 起 計 最 少 一 連 七 日 登 載 於GEM網 站 之 最新 上 市 公 司 公 告 網 頁,亦 將 登 載 於 本 公 司 網 站。1民信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第一季季度報告2023
5、/24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GEM)的特色GEM的定位,乃為中小型公司提供一個上市的市場,此等公司相比起其他在聯交所上市的公司帶有較高投資風險。有意投資的人士應了解投資於該等公司的潛在風險,並應經過審慎周詳的考慮後方作出投資決定。由於GEM上市公司普遍為中小型公司,在GEM買賣的證券可能會較於聯交所主板買賣之證券承受較大的市場波動風險,同時無法保證在GEM買賣的證券會有高流通量的市場。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聯交所對本報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報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民信國際
6、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就本報告共同及個別承擔全部責任。本報告載有遵照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提供的詳情,旨在提供有關本公司的資料。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深知及確信,本報告所載資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屬準確及完整,並無誤導或欺詐成分,且本報告並無遺漏任何其他事項,致使本報告所載任何陳述或本報告產生誤導。2民信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第一季季度報告2023/24第一季度業績董事會(董事會)公佈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為 本集團)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三個月(本期間)的未經審核簡明綜合業績,連同2022年同期的比較數字如下:未經審核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截至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