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Ningbo Dechang Electrical Machinery Made Co.,Ltd.(浙江省余姚市凤山街道东郊工业园区永兴东路 18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
2、公告的招股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做出投资决定的依据。说明书全文作为做出投资决定的依据。发行概况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拟发行股数拟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 5,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股份总数不低于 25%,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发售 每股面值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发行日期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8,998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股 份 的 流
3、通 限持 股 份 的 流 通 限制、股东对所持股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裕昌、张利英、黄轼承诺:(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裕昌、张利英、黄轼承诺:“1、自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首发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首发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若发行人在本次
4、首发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下同)。3、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4、锁定期间届满后,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5、本人将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6、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
5、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12 个月。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7、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二)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非自然人股东昌硕企管、宁波德融、宁(二)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非自然人股东昌硕企管、宁波德融、宁波德朗、宁波德迈承诺:波德朗、宁波德迈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
6、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上述相应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 价格不低于本次首发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若发行人在本次首发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下同)。3、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