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HUA HONG SEMICONDUCTOR LIMITED華 虹 半 導 體 有 限 公 司(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347)關於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全年業績公告的補充公告及關於(I)向中國銀行認購理財產品(II)向中國農業銀行認購結構性存款產品(III)向中信銀行認購結構性存款產品(IV)向交通銀行認購結構性存款產品的須予披露交易茲提述本公司日期分別為二
2、零一九年四月四日及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的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財務年度的年度報告及全年業績公告。茲亦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及二零一八年九月七日之公告,內容有關自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至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期間內、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及二零一八年九月七日分別認購國家開發銀行、中信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及交通銀行發售之若干金融產品。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詞彙具有上述公告所指定之涵義。董事會謹此提供有關股權投資及按公允價值計入損益的金融資產的進一步資料。董事會謹此宣佈,除日期為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及二零一八年九月七日的
3、公告中所披露的該等產品外,自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七日至二零一九年五月十日期間內,華虹無錫已就(其中包括)中國銀行(無錫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支行)、中國農業銀行(無錫新吳支行)、中信銀行(無錫分行)及交通銀行(無錫分行)發售之金融產品作出若干額外認購,詳情如下:2(I)中國銀行(無錫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支行)第一份中銀理財產品協議;第二份中銀理財產品協議;第三份中銀理財產品協議;及 第四份中銀理財產品協議。(II)中國農業銀行(新吳支行)第一份農銀結構性存款產品協議;第二份農銀結構性存款產品協議;第三份農銀結構性存款產品協議;第四份農銀結構性存款產品協議;第五份農銀結構性存款產品協議;第六份農銀結構性存
4、款產品協議;及 第七份農銀結構性存款產品協議。(III)中信銀行(無錫分行)第四份中信結構性存款產品協議;第五份中信結構性存款產品協議;第六份中信結構性存款產品協議;第七份中信結構性存款產品協議;第八份中信結構性存款產品協議;第九份中信結構性存款產品協議;及 第十份中信結構性存款產品協議。3(IV)交通銀行(無錫分行)第四份交銀結構性存款產品協議;第五份交銀結構性存款產品協議;第六份交銀結構性存款產品協議;第七份交銀結構性存款產品協議;第八份交銀結構性存款產品協議;第九份交銀結構性存款產品協議;第十份交銀結構性存款產品協議;及 第十一份交銀結構性存款產品協議。背景股權投資股權投資包括本集團於兩
5、間非上市實體的股權投資,即(1)上海華力,其主要業務為開發及營運300毫米晶圓;及(2)矽睿科技,其主要業務為研究、開發及設計高端磁力傳感器、MEMS傳感器及智能應用解決方案。由於本集團認為該兩項投資具有長期戰略意義,故該等投資均被不可撤銷地指定按公允價值計入其他全面收益。按公允價值計入損益的金融資產按公允價值計入損益的金融資產指華虹無錫(本公司的非全資子公司)自銀行購入的金融產品。該等產品及其一般條款如下:發行銀行:國家開發銀行(江蘇分行)中信銀行(無錫分行)中國建設銀行(無錫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支行)交通銀行(無錫分行)中國銀行(無錫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支行)中國農業銀行(新吳支行)華夏銀行(
6、無錫新區支行)本金額:每種產品人民幣70百萬元至人民幣15.78億元期限:30至109天預期收益率:3.50%至4.85%回報類型:保本型,另加浮動收益或結構性存款提前終止:無權於到期日前撤回任何本金 4 與中國銀行(無錫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支行)之認購事項第一份中銀理財產品協議之主要條款概要載列如下:日期: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五日訂約方:華虹無錫(作為認購方)與中國銀行(無錫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支行)(作為銀行)收益類型:保本保息型本金額:人民幣900,000,000元期限:自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五日開始及於二零一九年一月十日屆滿,為期87天預期年收益率:固定利率4.20%投資範圍:全部本金將用於投資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