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HARBOUR EQUINE HOLDINGS LIMITED維 港 育 馬 控 股 有 限 公 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代號:8377)有關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報之補充公告茲提述維港育馬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 本集團)於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所刊發之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報(年報)。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年
2、報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有關購股權計劃之補充資料除年報所披露的資料外,下文載列有關於二零二三年二月八日採納的購股權計劃及於二零二三年二月八日終止的舊購股權計劃的若干補充資料:(1)於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及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根據計劃授權可供授出及根據舊購股權計劃可供發行的購股權數目分別為16,000,000份及16,000,000份。舊購股權計劃並無設定服務供應商次級限額。於二零二三年二月八日及直至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報日期,根據計劃授權可供授出及根據購股權計劃可供發行之購股權數目為40,914,186份。(2)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根據本公司舊購股權計劃授
3、出的購股權可予發行的股份數目為15,591,418股,除以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發行股份的加權平均數約為3.8%。2(3)於年報日期,根據舊股份計劃及購股權計劃已授出但尚未行使之購股權獲行使時可予發行之股份數目為15,591,418股,佔本公司股份的3.8%。(4)關於二零二二年年報所載企業管治報告 薪酬委員會 一節,本公司謹此提供有關薪酬委員會職責的額外資料,該職責包括根據GEM上市規則第23章審閱及或批准與股份計劃有關的事宜,以及批准根據本公司股份計劃向合資格參與者授出購股權及股份獎勵。上述補充資料並不影響二零二二年年報所載其他資料。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二零二二年年報內的所有其
4、他資料維持不變。承董事會命維港育馬控股有限公司主席、行政總裁兼執行董事黃國偉先生香港,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二日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五名執行董事,即黃國偉先生、陳耀東先生、梁景裕先生、馬博文先生及Shane McGrath先生;以及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即宋理明先生、陳進財先生及周展恒先生。本公告載有根據GEM上市規則須提供有關本公司資料的詳情,董事就本公告共同及個別承擔全部責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所知及所信,本公告所載資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屬準確完備,沒有誤導或欺詐成分,且並無遺漏任何其他事項,足以令致本公告或其所載任何陳述產生誤導。本公告將由其刊登日期起計最少七日於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 網頁刊載並將於本公司網站刊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