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及新加坡證券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CHINA KANGDA FOOD COMPANY LIMITED中 國 康 大 食 品 有 限 公 司(於百慕達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香港股份代號(第一上市):834)(新加坡股份代號(第二上市):P74)有關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業績及年報之補充公告茲提述中國康大食品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 本集團)於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刊發的截
2、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業績公告(該公告),以及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報(年報)。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公告及年報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根據上市規則附錄C1中企業管治守則所載的守則條文第D.1.3條,本公司謹此就其企業管治報告及年報提供以下補充資料及建議披露。不發表意見之詳情本公司核數師(核數師)香港立信德豪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於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財務報表就其持續經營發出不發表意見(不發表意見)。不發表意見之詳情載於該公告及年報內本集團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b)。2於發出不發表意見前,本公司已向核數師提供本公司當前現金流量預
3、測及假設的證明文件、關聯方貸款的結付方案以及所有銀行貸款續期的確認函。本公司告知核數師,本公司已成功協商將關聯方貸款的還款延期至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並已向核數師提供相關展期協議。此外,所有相關銀行均已提供書面確認,表示彼等同意為現有貸款續期,或提供貸款續期意向書。根據本公司提供的文件及資料,核數師對本集團持續經營的能力表示擔憂,有關能力將取決於本集團產生足夠融資及經營現金流量的能力。於本公司提交核數師要求的所有文件及資料後,核數師僅於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向本公司發出第一份不發表意見草案。鑒於上市規則規定本公司須於三月底前刊發該公告,故本公司於刊發該公告前並無充足時間討論核數師的意見及減輕
4、其疑慮。管理層對不發表意見之意見基於下列理由,本公司管理層不同意核數師的意見:(a)董事已編製自批准該等綜合財務報表之日起計12個月期間的現金流量預測。在評估本集團是否將有足夠財務資源按持續基準繼續經營時,董事已仔細考慮本集團的未來流動資金及可用融資來源;(b)董事進一步考慮了本公司採取的以下行動:(i)本集團一直積極與現有債權人協商,以延期償還本集團的銀行及其他借款。於報告期末,於所有計入流動負債的銀行貸款人民幣188百萬元中,本集團已獲得多家銀行的若干書面確認,確認於銀行貸款到期後續期銀行貸款人民幣60百萬元,期限一年。因此,該等銀行貸款現將於第二年到期。3(ii)對於餘下人民幣128百萬
5、元的銀行貸款,本集團已從相關銀行取得意向書,表明(於銀行正式批准的前提下)銀行有意於銀行貸款到期日續期所有有關銀行貸款。雖然相關銀行的意向書嚴格來說並不具法律約束力,但本公司已獲得口頭確認,確認該等銀行貸款將於到期日前續期。於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本公司已成功於到期日前續期人民幣40百萬元的貸款,並已償還人民幣10百萬元。(iii)此外,於報告期結束後,本集團獲得人民幣50百萬元的額外貸款,期限約為一年。(iv)於報告期結束後,就與分類為持作出售的資產相關的所有計入負債的銀行貸款人民幣29.5百萬元,本集團已續期銀行貸款人民幣10百萬元,自續期日期起再延長一年並獲得本集團主要銀行的書面確認,
6、確認其將於銀行貸款人民幣10百萬元到期後向本集團續期銀行貸款,期限一年。此外,本集團亦已取得其直接控股公司的書面確認,確認將未償還貸款餘額約人民幣92.1百萬元於到期後再續期一年。本公司將繼續盡最大努力改善其業務表現。通過有關改善,本公司將有能力償還貸款(部分或全部),或與其直接控股公司協商續期貸款(包括訂約方雙方均可接受的貸款條款)。此外,直接控股公司已表示其願意繼續支持本公司(如需要),包括但不限於提供進一步資本支持及貸款展期,直至業務表現已獲改善。4(v)於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本集團與呈請人訂立另一份展期協議,將關聯方貸款的到期日由展期協議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