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百亿元工业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联席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 本次拟公开发行 14,200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额的 10.06%,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本次公开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12.86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20 年
2、 11 月 24 日 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41,155.66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亲属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茂津、徐广友、尹九祥、陈克春、陈广岭、刘振东、朱美华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3、若公司上市后 6
3、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收盘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人直接、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4、上述第2项和第3项股份锁定承诺不会因本人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李茂津、徐广友、陈广岭、刘振东、朱美华、李相东承诺:除遵守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外,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于洪岺、徐秀清、徐福鑫、徐福洋及亲属李茂红、李相东、徐福亮、张羽、刘振云、刘振香、张建平、张振龙、孙磊、陈自友、李茂华、李茂颖、李炳才、商新来、孙翠、于永立、边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二)公司其他股东承诺 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担任公司董事的张德刚、高级管理人员、杜云志承诺:1、除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外,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5、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 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在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 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6 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收盘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人直接、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会因本人在
6、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担任公司监事的顾金海、韩德恒承诺:除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外,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0 年 11 月 23 日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