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扫描二维码查阅公告全文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和磁材”、“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1465 号文同意注册。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2、/ 券 日 报 网,http:/;经 济 参 考 网,http:/;中国金融新闻网,http:/;中国日报网,http:/)披露,并置备于发行人、上交所、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本次发行基本情况本次发行基本情况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股数本次向社会公众发行 6,607.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本次发行价格(元/股)12.30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如有)无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情况(如有)无发行前每股收益0.81 元(按 20
3、23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0.61 元(按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市盈率20.13 倍(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发行市净率1.63 倍(按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发行前每股净资产6.35 元(按 2024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7.53 元(
4、按 2024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对象符合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相关资格要求的询价对象以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投资者(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禁止者除外)承销方式余额包销募集资金总额(万元)81,266.10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含印花税)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8,232.14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1、承销及保荐
5、费:1)保荐费用为 200.00 万元;2)承销费用为 5,688.63万元;2、审计和验资费:1,073.58 万元;3、律师费:681.13 万元;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535.85 万元;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52.95 万元。注:(1)以上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如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2)前次披露的招股意向书中,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为 34.68 万元,差异原因系印花税的确定,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 0.025%,除前述调整外,发行费用不存在其他调整情况。发行人和保荐发行人和保荐人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发行人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张海潮联系电话0472-5223560保荐人(主承销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资本市场部联系电话021-20639435发行人: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 12 月 26 日(此页无正文,为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发行人:发行人: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此页无正文,为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