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浙浙江江金金磊磊高高温温材材料料股股份份有有限限公公司司Z Zh he ej ji ia an ng g J Ji in nl le ei i R Re ef fr ra ac ct to or ri ie es s C Co o.,L Lt td d.(住所:浙江省德清县钟管镇龙山路(住所:浙江省德清县钟管镇龙山路 117 号)号)首首首首次次次次公公公公开开开开发发发发行行行行股股股股票票票票并并并并上上上上市市市市 招招招招股股股股说说说说明明明明书书书书 保保保保荐荐荐荐人人人人(主主主主承承承承销销销销商商商商)(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1浙江金磊高温
2、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概况概况概况概况】1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2本次拟发行股数:2,500 万股 3发行后总股本:10,000 万股 4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5发行价格:人民币 11.20 元/股 6预计发行日期:2011 年 10 月 17 日 7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8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1 年
3、10 月 13 日 10本公司股东对所持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陈连庆陈根财姚锦海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对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划转转让或授权经营,并不会委托他人管理上述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 钱小妹卫松根严金章作为公司的股东,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对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划转转让或授权经营,并不会委托他人管理上述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 同时,陈根财作为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陈连庆钱小妹姚锦海作为公司的董事,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额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
4、司股份 2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 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
5、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3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一一一一、股份锁定承诺股份锁定承诺股份锁定承诺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股东陈连庆陈根财姚锦海钱小妹卫松根严金章承诺如下:陈连庆陈根财姚锦海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对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划转转让或授权经营,并不会委托他人管理上述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 钱小妹卫松根严金章作为公司的股东,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对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划转转让或
6、授权经营,并不会委托他人管理上述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 同时,陈根财作为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陈连庆钱小妹姚锦海作为公司的董事,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额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二二二、滚存利润分配方案滚存利润分配方案滚存利润分配方案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8,139.23 万元经公司 2010 年11 月 5 日召开的 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发行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上市后新老股东共享 三三三三、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本公司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