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孚泰文化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上会稿)1-1-0 中孚泰文化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孚泰文化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Z&F CULTURE CONSTRUCTION CO.,LTD.(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中浩大厦 8 楼、13 楼)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上会稿)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上会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中孚泰文化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
2、明书(上会稿)1-1-1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4,098万股,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本次公开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6,391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谭泽斌承诺如下: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
3、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果因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此外,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谭泽斌同时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
4、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公开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益的五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上述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刘芳承诺如下: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
5、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果因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中孚泰文化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上会稿)1-1-2 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公开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益的五日
6、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公司股东港汇投资、澳汇投资、谭泽元承诺如下: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本企业/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公开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企业/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企业/本人将在获得收益的五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