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1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Zhejiang Biyi Electric Appliance Co.,Ltd.(浙江省余姚市城区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俞赵江路 88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招股说明书摘要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2声明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投资者在做出认购
2、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所有
3、内容,均构成招股说明书不可撤销的组成部分,与招股说明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3第一节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一、关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一、关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一)公司控股股东比依集团及其关联方比依香港承诺(一)公司控股股东比依集团及其关联方比依香港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下同),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
4、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3、如本公司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4、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5、若本公司违反前述股份限售承诺,本公司因减持股份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上缴给发行人;如不上缴,发行人有权扣留本公司应获得的现金分红,
5、还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继续执行锁定期承诺、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的要求延长锁定期。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造成发行人、投资者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发行人、投资者由此产生的直接损失。(二)公司实际控制人闻继望承诺(二)公司实际控制人闻继望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下同),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1-2-4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6、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下同),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3、如本人在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4、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则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5、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