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Liaoning Chengda Biotechnology Co.,Ltd.(沈阳市浑南新区新放街 1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招股说明书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75 楼 75T30 室)副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2-6 层)(深
2、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 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 发行人发行人声明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公司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
3、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公司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公司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发行人
4、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41,650,000 股,占发行后股本比例为 10%;本次发行原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5、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 保荐机构安排本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初始战略配售数量 208.25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5.00%,最终获配股份数量 909,090 股,获配金额99,999,900 元。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24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110.00 元/股 发行日期 2021 年 10 月 19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发行后总股本 416,450,000 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
6、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副主承销商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1 年 10 月 25 日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关注本招股说明书的“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一一、辽宁成大分拆成大生物上市符合分拆细则的各项规定辽宁成大分拆成大生物上市符合分拆细则的各项规定 辽宁成大拟将其控股子公司成大生物分拆至上交所科创板上市,辽宁成大分拆成大生物上市符合分拆细则的各项规定。本次分拆完成后,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