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徐旺路(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徐旺路58号)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号楼 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号楼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
2、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上海永利带
3、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上会稿)1-1-1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股数:发行股数:2,250 万股 每股面值:每股面值: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元/股 发行日期: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后总股本:8,973.6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史佩浩及其配偶王亦嘉、其他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亦敏、吴旺盛、陆晓
4、理、张伟、恽黎明及其他核心人员蔡澜、陈力强及关联自然人王亦宜等 10 人承诺:自永利带业股票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永利带业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永利带业回购上述股份。公司其他股东唐红军、吴福明等 30 人承诺:自永利带业股票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永利带业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永利带业回购上述股份。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史佩浩、王亦嘉、王亦敏、吴旺盛、陆晓理、吴福明、张伟、恽黎明、陈志良、曹明、王勤等 11 人还承诺:上述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上会稿)1-1-2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6、其对本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上会稿)1-1-3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 6,723.6 万股,本次拟发行 2,250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 8,973.6 万股,全部为流通股。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史佩浩及其配偶王亦嘉、其他在公司任职的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