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Tianyong Engineering Co.,Ltd.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汇宝路 555 号 3 幢 2 层 A 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申报稿)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1-1-1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2、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面值:1.00 元 发行股数:1,930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5%,不进行老股转让 发行后总股本:7,72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茗嘉投资、实际控制人荣俊林和荣永投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股东陈丽红和陈还其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3、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除上述承诺外,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荣俊林、荣青、吕爱华、陈文杰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本公司控股股东茗嘉投资、实际控制人荣俊林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荣青、吕爱华、陈文杰承诺:如本公司(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
4、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公司(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1-1-2 期,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本次公开发行上市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超过股本总额 5%的茗嘉投资、荣俊林和荣青承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
5、减持,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5%;荣永投资和陈丽红承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减持,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25%。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年【】月【】日 1-1-3 声声 明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
6、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1-1-4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