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1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ST 宏达 公告编号:2022-082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重要内容提示: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
2、准确、完整。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2 一、主要财务数据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86,952,311.30 118,265,336.98 118,265,336.98-26.48%285,210,620.49 406,218,091.
3、92 406,218,091.92-29.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893,282.11-108,516,034.43-108,516,034.43 94.57%-24,156,247.64-204,526,679.50-204,526,679.50 88.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6,030,543.54-109,326,981.89-109,326,981.89 94.48%-24,026,560.37-207,000,770.09-207,000,770.09 88.3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7,803,698.54-33
4、,345,013.29-33,345,013.29 243.36%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36-0.2509-0.2509 94.57%-0.0559-0.4729-0.4729 88.18%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136-0.2509-0.2509 94.57%-0.0559-0.4729-0.4729 88.1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8.52%-17.55%-17.55%-5.56%-0.59%-17.55%-17.55%-92.48%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361,737,701.82 517,305,210.
5、80 517,305,210.80-30.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28,870,977.59 53,027,225.23 53,027,225.23-45.55%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前期差错更正: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3 公司对 2021 年第三季度合并利润表中 2021 年 1 月至 9 月累计错误列报的销售费用-运杂费 1,056,445.37 元,采用追溯重述法,重分类至营业成本中正确列报,该重分类仅对本报告期第三季度合并利润表中 2021 年 1 月至 9 月累计发生的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的列报有影响,对 2021 年
6、第三度季报净利润无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的控制权转移 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 商品销售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2021 年第三季度报,公司发生的销售运杂费属于为了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在货物未交付到客户指定的地点前,货物的风险及控制权并未转移至客户,因此公司发生的销售运杂费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重分类对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合并利润表的影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