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路政办发202613 号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路桥区低空安全共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路桥区低空安全共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 年 5 月 27 日(此件公开发布)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2-路桥区低空安全共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保障路桥辖区低空公共安全,护航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无人机在社会治理、经济建设、服务民生等领域的重要作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高水平建设民航强省打造低空经济发展高地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420 号)、
2、台州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8 年)路桥区贯彻落实市“三大牵引性抓手”深化项目“双提双进”攻坚行动方案(路区委办20252 号)等文件的要求,建设全区低空安全共治体系,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引,坚持“党政统揽、公安牵头、多跨协同、综合治理”建设理念,着眼发展新质生产力,抢抓低空经济发展战略机遇,以政务场景应用为牵引、以安全发展为保障,统筹低空安全共治体系建设,做实城市低空安全底座,为路桥低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二、组织领导成立路桥区低空安全领导小组,由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任组长,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任副组长,区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
3、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3-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消防救援局、区广电中心、区供电局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低空安全办”),由区府办分管副主任任主任,区公安分局分管负责人任常务副主任,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任副主任,设立 1 名联络员,开展日常信息沟通联络工作。低空安全办设立低空安全指挥中心,由区公安分局常态入驻负责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按需入驻。驻路桥部队、机场公司、区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积极参与,实现涉空涉飞管理部门资源
4、融合、人员聚合、勤务整合,健全日常协作、联合执法、低空综合治理等工作机制,形成维护低空安全合力。三、职责分工(一)低空安全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筹全区低空安全共治体系建设、管理、运行,审定低空安全共治体系建设总体方案、低空安全系统建设应用、联网共享等规范意见。(二)低空安全办主要职责。根据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统筹推进全区低空安全共治体系建设、联网共享应用等具体事宜,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依托低空安全工作体系,对在社会治理、服务民生、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领域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有关部门;定期通报相关部门、镇(街道)的办理情况。(三)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区公安分局:牵
5、头全区低空安全共治体系建设具体事宜,开-4-展相关方案论证和组织实施,支持低空安全办做好低空安全相关工作,提供治安防控领域低空应用场景模型,构建低空侦测反制体系,监督指导低空航空器运行安全,开展低空治安秩序维护、案件侦办等。区财政局:支持低空安全共治体系建设,落实低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和各单位低空应用相关经费保障。区交通运输局:承担全区低空空域协同运行管理,参与全区低空经济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空域分类划设、空域报批及航线规划,协助构建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提出建设需求和场景应用,加强部门配合,共同做好低空安全共治体系建设。同时,落实低空安全办交办的工作任务,形成闭
6、环处理。四、目标任务将低空安全共治体系建设项目纳入全区公共安全综合治理总体规划,制定政务飞行、低空安全管控事项工作清单,实现区域低空飞行安全综合管理、指挥、处置、保障、服务一体运行。(一)统一规划建设。各部门提出本部门低空资源应用需求,由低空安全办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平台、统一网络、统一标准、统一运维、统一建库”的模式,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择具备低空航空器运营资质和一定实力的公司进行市场化运作,按照“4+X”体系的建设思路,即“低空安全指挥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无人机商贸中心、无人机驾培中心”、“X”个应用场景建-5-设,充分发挥无人机在低空经济发展中的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