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www.bu.edu/gdpGlobal Development Policy Center中国特色的债务可持续性主权债务风险分析的国际行为规范趋同及其有限性作者:TIANYI WU,MARINA ZUCKER-MARQUES 摘要本文考察了债务可持续性和主权贷款风险分析在中国海外贷款中的实践并探讨其与目前国际主流范式的趋同与存异。本文的核心研究问题是:中国的开发性金融机构在向低收入国家(LIC)提供主权贷款时如何评估风险,生成风险指标并利用这些指标做出贷款决策?中国的实践与传统和新兴援助方的做法相比又有何异同?通过案例研究和过程追踪法(process tracing),我们的分析发现中国与
2、现有国际主流行为范式具有部分趋同。中国于2019年推出的“一带一路”低收入国家债务可持续性框架(DSF借鉴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世界银行(世行)的框架。这一发展拓展了中国融资机构内部评估和监管要求之外已有的评估工具。然而,这一借鉴并非照本宣科。“一带一路”框架在公共投资、财政整顿和现值债务计算等方面的假设与IMF-世行模型有所不同。证据还表明,“一带一路”DSF风险评估结果的应用具有选择性:它在非优惠主权贷款的作用较大,但在优惠贷款和赠与成分的确定方面作用有限。于此相比,世行和IMF在优惠贷款决策中更系统的利用DSF信号。为更好理解中国实践经验之普遍性,本文将其发展轨迹与法国和印度进行
3、了比较。我们发现法国更系统的采用了与IMF-世行的债务风险分析和贷款决策,而印度的趋同程度较弱。本文从制度主义视角对三个国家的不同趋同程度进行了解读。以偿债压力上升和合法性危机为标志的关键节点,推动了中国和法国的开发性金融机构进行调适,而印度的同类机构则面临较小的变革压力。而趋Tianyi Wu 是波士顿大学全球发展政策研究中心中国与全球发展倡议博士研究员。目前她正在牛津大学攻读公共政策博士学位。她的研究关注是否以及如何在中非背景下,更好地利用基础设施融资,以实现项目财务、环境和社会方面的可持续发展。此前,她曾在海外发展研究所、伦敦大学学院创新与公共目的研究所、中非发展基金、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
4、以及中国国际贸易与经济合作研究院开展有关影响力投资、可持续金融以及公私合作伙伴关系的研究和项目开发工作。GCI WORKING PAPER 050 05/2026G LO BAL CH I NA I N ITIATIVE2 www.bu.edu/gdp同中持续存在的差距则反映了中国和法国对不同的发展范式理解和制度路径依赖。本分析的实证基础包括政策与监管文件的文本分析以及2024年至2025年间开展的24次半结构化访谈。关键词:中国、债务可持续性、开发性金融机构、主权贷款引言中国作为新型双边贷款大国是如何与既有国际规范互动的?它为何以及如何采纳或不采纳现有的国际行为范式和制度实践(Brutiga
5、m,2011年;Kragelund,2015年;Horn等,2021年)?研究表明,中国在提供信贷的金融机构及其组织结构和运营模式,贷款条件、部门优先领域和地域布局方面均有别于传统援助国(Gelpern等,2021年;Chen,2024年)。然而,也有其他研究指出,中国在全球经济治理领域,特别是在世界贸易组织(WTO)参与、援助提供和债务重组等方面正出现日益增多的趋同现象(Kragelund,2015年;Parks等,2023年;Chen,2024年;Larsen,2024年;Huang和Brutigam,2025年)。本文在债务可持续性分析(DSA)这一领域探讨中国与国际规范的趋同或存异。D
6、SA考察的是:借款方在不依赖特别融资、不发生拖欠、也不采取剧烈政策调整的情况下,能否履行当前及未来的债务义务(Laskaridis,2021年;IMF,2018年)。具体而言,DSA通过考察一国的宏观经济前景、债务承受能力以及面对冲击时的脆弱性,判断新增借款是否符合长期财政与外部可持续性的要求。世界银行(世行,WB)等多边贷款机构依赖一套标准化框架来指导贷款决策,并据此确定赠款与优惠融资的适当组合(IMF,2018年)。尽管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债务可持续性框架(IMF-世行 DSF)长期受到学界、国际组织以及债权国和债务国的广泛批评(Guzman和Heymann,2015年;Galla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