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北 京 市 通 州 区 人 民 政 府 公 报 2020 年 10 月 15 日 第 3 期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目 录 【区政府文件】【区政府文件】关于关于印发通州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通政发 2020 10 号(1)【部门文件】【部门文件】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做好 2020 年通州区高、中考期间建筑 工程相关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通住建委发202027 号(12)2 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推广环球影城环境治理经验提升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水平的通知 通住建委发202028 号(16)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
2、2020 年通州区住建领域施工现场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方案的通知 通住建委发202031 号(23)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通州区 2020 年 7 月份施工现场 扬尘治理专项考核情况通报 通住建委发202032 号(30)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通州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现场深入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 三年行动方案 通住建委发202034 号(133)3 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北京市通州区住房城乡建设 系统涉及危险化学品及液化石油气 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住建委发 2020 38号(138)北京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通
3、州区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补贴工作方案 通农发 202035 号(151)北京市通州区玉桥待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通州区玉桥街道办事处政府购买 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 通玉发20207 号(158)北京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通州区卫生健康委 关于开展 2020 年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通卫健发202021 号(163)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通州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通政发202010 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现将通州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4、 2020 年 7 月 24 日 (此件公开发布)1 通州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试行)为了规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进一步细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工作流程。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一、适用范围 区政府依照法定职权对关系本区重大事项作出决策程序适用本细则。区政府所属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单位重大事项作出决策程序,参照本细则实施。二、决策事项范围 本细则所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以下简称决策事项)是指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
5、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一)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和重大调整;(二)本区行政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的重大措施制定和调整;(三)城市建设、环境保护、交通管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卫生食药、科技教育、住房保障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制定和调整;(四)决定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重大国有资产处置;(五)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文化资源的公共政策2 和措施;(六)决定在本区实施的对相关群体利益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七)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决策事项;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
6、地和房屋的征收与补偿、政府定价等决策程序,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人事任免、内部行政管理、外交外事活动以及突发事件处置不适用本细则。三、职责分工(一)区政府办公室负责重大行政决策性会议报送材料的审核工作,重大行政决策性会议的组织协调及议定事项的督促检查工作。(二)区政府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作为承办单位,负责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做好决策事项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区政府可以指定有关部门作为决策承办单位。(三)区司法局负责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四)区政务服务局负责重大行政决策的信息公开、公布和解读工作。四、目录管理 区政府建立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制度,将符合本细则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