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渝中住建2025530 号重庆市渝中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山地城市老旧住区适老化改造技术导则的通知区发改委、区规资局、区城管局、区民政局、区残联、各街道办事处、区城市发展集团: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国发202417 号)、住建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257 号)有关要求,着力破解山地地形下适老化改造难点,推动打造安全、便捷、舒适的老年人居住环境,经我委审议通过印发了山地城市老旧住区适老化改造技术导则,自即日起执行。请各有关单位及时组织学习,并认真贯彻执行。附件:山地城市老旧住区适老化改造
2、技术导则-2-(此页无正文)重庆市渝中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2025 年 11 月 7 日(此件公开发布)-1-附件山地城市老旧住区适老化改造技术导则山地城市老旧住区适老化改造技术导则重庆市渝中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2025 年-2-前前言言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257 号)文件提出,要进一步提升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统筹适老化设施建设,打造安全便捷、连续贯通、多元包容的无障碍和适老化环境。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推进老旧住区适老化改造工作,重庆市渝中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组织编制了 山地城市老旧住区适老化改造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
3、则)。编制组经调查研究与实地考察,结合重庆市山地地形特点与人口老龄化现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定稿,编制了本导则。本导则共分为 8 章。主要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体检与策划、通行系统、住区环境、配套空间和信息与服务。各单位和个人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建议和有关资料发送至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二路 179 号,邮编:400010,Email:)以供修订时参考。本导则主编单位及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主编单位:重庆市渝中区重点项目建设事务中心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主要起草人:唐柏君、秦砚瑶、
4、程瑜、尹静秋、吴思睿、梁健、左培丁、邬锦、吉鑫、杨金川、曾理、董莉莉、陈健、张胜强、祁乾龙、王振、康骏、黄朝晖、陈琦、杨第、王国珏、刘康杰、吴学荣、邱玲、王院、胡文锐、李兆正、田德辉、张红、沈洋军、刘映灼、王爱玲、刘国徽、郝娟、唐黎、韦刚、秦正、李雷亮、杜晋兰、李素鸽、潘荣-3-目目 录录1 总则.-4-2 术语.-5-3 基本规定.-6-4 体检与策划.-8-4.1 一般规定.-8-4.2 改造前体检.-8-4.3 改造策划.-9-5 通行系统.-10-5.1 一般规定.-10-5.2 出入口.-11-5.3 道路交通.-12-5.4 停车场地.-13-5.5 通道走廊.-14-5.6 垂直
5、交通设施.-16-6 住区环境.-20-6.1 一般规定.-20-6.2 绿地景观.-20-6.3 活动场地.-21-6.4 照明系统.-22-7 配套空间.-23-7.1 一般规定.-23-7.2 服务活动用房.-23-7.3 公共卫生间.-25-8 信息与服务.-27-8.1 一般规定.-27-8.2 标识系统.-27-8.3 智能化系统.-28-8.4 社区服务.-28-规范性引用文件.-30-4-1 总则总则1.0.1 为适应重庆市人口老龄化趋势,规范山地城市老旧住区适老化环境的改造设计,改善老年人居住环境,提高老年人生活品质,制定本导则。1.0.2 本导则适用于山地城市老旧住区公共空
6、间和环境的适老化改造设计,包括通行系统、住区环境、配套空间和信息与服务等内容。1.0.3 老旧住区适老化改造应遵循政府引导统筹协调,发挥居民主体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实现共谋、共建、共管、共享。1.0.4 老旧住区适老化改造,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重庆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1.0.5 老旧住区适老化改造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当条件不具备、执行现行规范确有困难时,应不低于原建造时的标准。-5-2 术语术语2.0.1 山地城市山地城市指交通组织、用地布局、生态环境、历史文化特色等受地形影响明显,且地表平均坡度大于 10%,或相对高差大于 50m/km2占比大于 20%的城市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