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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仲:2025自贸区企业海事海商典型案例集(72页).pdf

上传人: o****e 编号:736380 2025-08-05 72页 4.94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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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前言 船舶建造合同争议典型案例 案例一:船舶建造合同争议案案例二:船舶建造合同争议案航次租船合同争议典型案例航次租船合同争议案滞期费纠纷典型案例滞期费纠纷争议案多式联运合同争议典型案例多式联运合同争议案货运代理协议争议典型案例货运代理协议争议案涉保险争议典型案例 案例一:海上保险合同争议案案例二:保险代位求偿争议案服务合同争议典型案例 案例一:航道疏浚服务合同争议案案例二:服务合同争议案结语1229181824243131383843435054546369-1-前 言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浪潮中,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区”)作为推动国际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前沿阵地,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

2、用。自贸区以其独特的政策优势、高效的管理体制和开放的市场环境,吸引了大量的国内外投资,促进了贸易和航运业蓬勃发展。近年来,随着我国自贸区建设的不断推进,涉自贸区企业纠纷也随之增加。公正高效地解决这些纠纷,成为维护自贸区经济秩序、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关键。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海仲”)积极响应国家支持自贸区发展的指示精神,助力自贸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推动自贸区法治环境持续优化,先后在自贸区/港内设立中国海仲(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中心、海南仲裁中心、东北亚国际仲裁中心、海上丝路仲裁中心等分支机构,就近为当事人提供优质仲裁服务,进一步优化自贸区法治营商环境,推动

3、自贸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了及时总结涉自贸区企业海事海商争议解决的实践经验,中国海仲汇总整理已审结的涉自贸区企业案件,筛选出具有代表性的10个典型案例进行汇编发布。这批案例主要涉及船舶建造、航次租船、货运代理、航道疏浚、保险等多发性纠纷,旨在梳理案件的审理思路,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指导作用,引导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提高仲裁透明度和裁决可预期性,加强相关市场主体风险防范意识,提出具有针对性、实操性的意见建议,为相关法律制度完善、企业合规建设,以及仲裁实践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与借鉴。-2-船舶建造合同争议典型案例案例一:船舶建造合同争议案【摘要】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船舶设计、采办、建造合同,后申请

4、人向被申请人交付船舶,双方签署交船确认书,并确定结算造价。因对船舶主机故障是否属于质保范围存疑,被申请人拒付最后一期变更费用。申请人提起仲裁,请求被申请人支付工程变更费用及利息等。被申请人提起反请求,请求申请人赔偿因船舶主机故障导致的损失及利息等。【案情】2016年5月25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船舶设计、采办、建造合同(“合同”),约定由申请人为被申请人建造一艘工程船,被申请人依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分期支付款项。被申请人有权在该合同下向申请人提出增、减、变更工作的要求,申请人完成相应工作后,工程变更的费用在工程费用最终结算时由被申请人予以确定并支付。合同“工程质量保证和保修”条款约定,质保期为

5、交船后12个日历月,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交船确认书”之日起算。2017年11月16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交付船舶并签署交船确认书。2018年11月15日,申请人、被申请人签署关于船舶维保事宜的会议纪要。2018年11月22日,申请人、被申请人签署船舶保修期结束函。2018年12月17日,被申请人代表在会议纪要末页批注:“除了 DP系统问题未解决,其他均完成”。-3-2019年6月13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签署工程结算审定签署表,确定案涉船舶工程的审定结算造价。2019年8月,被申请人聘请的审计机构出具审计书,确认结算金额。2019年11月15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发送变更费用付款通知书,要求被申请人

6、支付最后一期工程变更费用,并于2019年12月12日开具相应发票。2019年12月13日,被申请人通过邮件确认收到该发票。2019年12月16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发送邮件称,对船舶主机受损事故是否属于质保范围存疑,拒付最后一期工程变更费用。申请人认为,其已完全履行本案合同,被申请人所称主机故障并非其拒绝依约支付最后一期工程变更费用的合法理由,遂提起仲裁,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工程变更费用及利息、仲裁费、律师费、交通费、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被申请人提出反请求称,船舶装有4台柴油发电机组(1-4号主机),均由申请人采购。船舶于2017年11月16日交付后,在2018年8月至2019年4月期间,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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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报告的内容,本文主要涵盖以下关键点: 1.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仲)在自贸区设立分支机构,提供仲裁服务,并发布10个典型案例,涉及船舶建造、航次租船、货运代理、航道疏浚、保险等纠纷。 2. 典型案例包括船舶建造合同争议案、航次租船合同争议案、滞期费纠纷案、多式联运合同争议案、货运代理协议争议案、海上保险合同争议案、保险代位求偿争议案、航道疏浚服务合同争议案、服务合同争议案。 3. 案例分析指出,仲裁庭在法律适用、事实认定、责任划分等方面展现了专业性,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为自贸区法治环境建设提供了重要参考。 4. 文章最后强调,中国海仲将继续加强与国际仲裁机构的交流合作,推动仲裁现代化,为自贸区经济贸易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如何处理自贸区船舶建造合同纠纷? 如何计算自贸区航次租船合同滞期费? 如何应对自贸区多式联运货损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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