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众 安 智 慧 生 活 服 务 有 限 公 司Zhong An Intelligent Living Service Limited(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股 份 代 號:2271)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全年業績之補充公告茲提述众安智慧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2025年3月27日之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全年業績公告(全年業績公告)。除另有說明外,本公
2、告所用詞彙與全年業績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本公司謹此提供以下有關全年業績公告之補充資料:2安永會計師事務所之工作範圍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全年業績公告之數字已得到本公司核數師安永會計師事務所(註冊會計師)的同意,該等數字與本集團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綜合財務報表所載數額一致。末期股息董事會建議派發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每股股份人民幣1.89分。建議末期股息須待股東在將於2025年6月5日舉行之股東週年大會上批准後,方可作實,並將於2025年7月30日或之前派付予於2025年6月19日名列本公司股東名冊之股東。上述補充資料並不影響全年業績公告所載之其他資料,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全年業績公告所載之所有其他資料維持不變。承董事會命众安智慧生活服务有限公司主席施中安中華人民共和國,2025年3月28日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由施中安先生、孫志華先生、徐建穎女士、丁磊先生及丁曙春女士擔任執行董事;及鍾創新先生、梁信軍先生及趙岩先生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