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Zhixin Group Holding Limited智 欣 集 團 控 股 有 限 公 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代號:2187)董事會會議茲提述智欣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2021年4月12日發布的有關本公司於2021年4月30日舉行的董事會會議(會議)的公告。本公司董事會(以下簡稱(董事會),特此宣佈:(i)董事會已在會議上批准本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
2、年度報告,其中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本集團)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經審核年度業績;(ii)不建議派發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股息;及(iii)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49(1)條項下有關刊發初步年度業績公告的披露規定並不適用於本集團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業績,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2021年3月31日的有關刊發初步年度業績之解釋說明的公告。承董事會命智欣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主席兼執行董事葉志杰香港,2021年4月30日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葉志杰先生、黄文桂先生、邱禮苗先生、葉丹先生及黃楷寧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王端秀女士、蔡慧農先生及蔣勤儉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