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Cheng Yi Pharmaceutical Co.,Ltd.(住所: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化工路 118 号)(住所: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化工路 118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申报稿)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号(新盛大厦)12层、层、15层)层)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
2、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策的依据。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策的依据。发行概况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及发售股数发行及发售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预计不超过 2,130 万股,且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本次公开发行包括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即老股转让)。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 2,130 万股,
3、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1,065 万股,且不超过自愿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每股面值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8,52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的承诺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颜贻意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
4、前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每年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上年末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 2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的,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并于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如果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前述锁定期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5、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或者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2、持股 5%以上股东中原九鼎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3 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机构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机构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将减持所有公司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每股净资产值的 150%(若公司在上市后至本机构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行为,本机构减
6、持时每股净资产值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机构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本机构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将于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机构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3、持股 5%以上股东颜茂林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公司股份,自本人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减持持有的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