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Comens New Materials Co.,Ltd.(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航丰路 8 号(园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招股说明说明书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特别提示:特别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
2、了解创业板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2,680 万股 每股面值: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21.88 元 发行后总股本:10,680 万股 预计发行日期:2011 年 3 月 28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份限制流通 及自愿锁定 承诺: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冼燃、戴耀花、凤翔、李学银及控股股东广州高金技术产业
3、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股东北京燕山高盟投资有限公司、王子平、邓煜东、严海龙、沈峰、吕虎林、于钦亮、李松岳、罗善国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3、发行人股东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已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4、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与
4、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王子平、邓煜东、沈峰、吕虎林、冼燃、李学银、罗善国、于钦亮、严海龙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股份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1 年 3 月 24 日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声声 明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
5、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人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下述重大事项提示。此外,在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下述重大事项提示。此外,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发行人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之前,发行人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说明书“风险因素风险因素”一章
6、全部内容。一章全部内容。一、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一、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冼燃、戴耀花、凤翔、李学银及控股股东广州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股东北京燕山高盟投资有限公司、王子平、邓煜东、严海龙、沈峰、吕虎林、于钦亮、李松岳、罗善国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3、发行人股东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