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Wankai New Materials Co.,Ltd(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尖山新区闻澜路(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尖山新区闻澜路 15 号)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申报稿)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号国贸大厦 2 座座 27 层及层及 28 层)层)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
2、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
3、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8,
4、585 万股(不包括因主承销商选择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的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00%。公司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34,339.54 万股(不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保荐人及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并特别提醒投资者在作出公司特别提请投资
5、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并特别提醒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一一、特别风险提示、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章节全部内容,并提醒投资者特别注意以下风险因素:(一)宏观经济环境及行业政策变化引发的风险(一)宏观经济环境及行业政策变化引发的风险 聚酯产业在我国民用及工业基础材料产业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与宏观经济和下游食品饮料等行业的发展前景紧密相关。近年来,国民经济的稳定增长和居民消费能力的不断提高为食品饮料包装行业及聚酯产业
6、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环境。但如果未来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导致下游行业对瓶级 PET 的需求下降,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二)经营业绩波动风险(二)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 1-6 月,公司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6,729.77 万元、27,164.35 万元、29,362.66 万元和11,882.69 万元,保持增长趋势,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但产品下游行业需求变动、原材料价格变动、产品价格变动等因素仍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若未来宏观经济波动导致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加大,或产品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