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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蓝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pdf

上传人: 柒柒 编号:383559 2022-10-27 338页 2.32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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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电环保

1、江苏蓝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 江苏蓝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蓝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Jiangsu Landia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Ltd.)住所住所:江苏省泰兴市城东工业园环溪路江苏省泰兴市城东工业园环溪路 68 号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申报稿)保荐人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45 层层 江苏蓝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2、委员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 不超过1,793.34万股,具体数量由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定价情况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在上述发行数量上限内协商确定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7,173.34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控股股东

3、、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武乔章、林敏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承诺如下:(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

4、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

5、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江苏蓝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 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3、蓝玺投资的承诺、蓝玺投资的承诺 蓝玺投资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承诺:(

6、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蓝玺投资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蓝玺投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4、封俊的承诺、封俊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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