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凯金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广东凯金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Kaijin New Energy Technology Corp,Ltd.(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科技十路4号29栋2单元302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保荐人(主承销商)(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广东凯金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为投资决定的依据。本次发行概本次发行
2、概况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 不超过 4,100.00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40,793.89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晏荦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3、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届满后 6 个月内,同样遵守前述规定;(3)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
4、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4)本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5)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人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如违反承诺后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晏荦女士的亲属、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刘成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5、发行的股份;(2)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广东凯金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 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届满后 6 个月内,同样遵守前述规定;(3)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
6、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4)本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5)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人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如违反承诺后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3、通过凯脉金源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晏荦的亲属晏旎、何卅晔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