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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PDF

上传人: 拾亿 编号:369041 2020-10-26 265页 10.35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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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通股份

1、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Letong Chemical Co.,LTD.Letong Chemical Co.,LTD.广东省珠海市金鼎官塘乐通工业园广东省珠海市金鼎官塘乐通工业园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招 股股 说说 明明 书书 保荐人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1508 号号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

2、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每股面值:1.00 元 本次拟发行股数本次拟发行股数:2,500万股 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后总股本:10,000万元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预计发行日期预计发行日期:2009年12月1日 发行价格发行价格:13.70元/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智明、珠海智明的关联方刘明、从珠海智明受让股权的股东冯发兴、李高文、黄耀泉、黄秋英、廖新强、赖芳芳、张瑞云、甘碧云、李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3、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刘明、李华还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本次发行前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何喜森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本次发行前股东马苑文、谢丽红、马苑梅

4、、贝俊岳、陈华誉、张戈林、陆胖娟、陆文琴、张丽臣和黎燕芳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保荐人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2009年9月16日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

5、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等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一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持股持股 (万股万股)

6、发行前发行前 比例比例 发 行 后发 行 后比例比例 发行上市后的发行上市后的承诺锁定期承诺锁定期 珠海智明 3,200 42.67%32.00%刘明、李华、冯发兴、李高文、黄耀泉、黄秋英、廖新强、赖芳芳、张瑞云、甘碧云 1,306 17.41%13.06%小计 4,506 60.08%45.06%36 个月 何喜森、马苑文、谢丽红、马苑梅、贝俊岳、陈华誉、张戈林、陆胖娟、陆文琴、张丽臣、黎燕芳 2,994 39.92%29.94%12 个月 合计 7,500 100.00%75.00%刘明、李华、何喜森 上述承诺锁定期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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