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香港交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有關二零一九年度業績公佈之澄清公告有關二零一九年度業績公佈之澄清公告 茲提述本集團日期為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七日有關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經審核之年度業績(經審核業績)公告(該公告),其與本集團於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日刊發的有關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經審核之年度業績(未經審核業績)比較,作出若干調整。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董事
2、會謹此澄清以下調整:於二零二零年於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七日四月十七日 經審核經審核業績業績 公公告告 於二零二零年於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日三月三十日 未經審核未經審核業績業績公公告告 調整調整 附註附註 港幣千元港幣千元 港幣千元港幣千元 港幣千元港幣千元 收入 2,913,710 2,913,710 -經營毛利 579,116 602,890 (23,774)1 其他收入及開支(533,088)(530,659)(2,429)2 除稅前溢利除稅前溢利 46,028 72,231 (26,203)所得稅收入/(支出)19,242 (21,066)40,308 3 本年度溢利本年度溢利 65,270
3、51,165 14,105 附註:1.在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日後的審核過程中,識別若干成本並需要計入經審核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包括銷售成本項下港幣 1,500 萬元之陳舊及過時存貨的減值虧損。於未經審核業績中的銷售成本項下約港幣 900 萬元之若干貸項,在經審核業績中重分類至其他收入。-2-2.除上文附註 1 所述的重新分類外,在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日後之審核過程中,一項投資物業之估值向下調整港幣 890 萬元,並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9 號增加應收賬項之減值約港幣 300 萬元。3.由於本集團與香港稅務局對一項香港稅務案件得以解決,並收到退還的相關稅款,因此撥回於過往年度作出之稅項撥備,
4、確認港幣 3,720 萬元之稅項收入。詳情在該公告附註 6(ii)中披露。上述之稅項收入在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日之未經審核綜合財務狀況表計入在儲備中。在隨後的審核過程中,確認有關金額應根據香港(國際財務報告詮釋委員會)詮釋第 23 號於二零一九年綜合損益表中反映。其他稅項的輕微調整與上述附註 1 和 2 中所述之各項調整而產生的稅務影響有關。經審核綜合財務狀況表中的調整是相對應根據上述經審核綜合損益表的調整而作出的。董事會認為,上述綜合損益表之調整對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業績產生的淨影響是正面的。承董事會命 達利國際集團有限公司達利國際集團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兼董事總經理 林林知譽知譽 香港,二零二零年五月六日 於本公告日,董事會成員包括(1)執行董事:林富華先生、蘇少嫻小姐、林知譽先生及林典譽先生;(2)非執行董事:楊國榮教授及洪嘉禧先生;及(3)獨立非執行董事:黃紹開先生、梁學濂先生及鍾國斌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