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Huasheng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華 盛 國 際 控 股 有 限 公 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323)有關截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報之進一步補充公佈及須予披露交易提供財務資助茲提述華盛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 本集團)日期為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之補充公佈(補充公佈)。除另有指明外,本公佈所用詞彙
2、與補充公佈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謹此作出以下澄清:(i)借款人G(一家獨資企業)之最終實益擁有人為金波先生;及(ii)借款人H(一間在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之最終實益擁有人為梁勇先生及金波先生,彼等分別持有借款人H已發行股份之99%及1%,2彼等均為本集團的獨立第三方,且與本集團並無關連。每個下列借款人的中文名稱在本公佈的中文版本列出如下:借款人名稱借款人A鄭明傑先生借款人B李行先生借款人D孟常樂先生借款人E陳家強先生借款人F林浩嵐先生借款人G金設計工程公司借款人H天子工程有限公司借款人I楊麗璇女士承董事會命華盛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執行董事黃銘禧香港,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於本公佈日期,執行董事為黃偉昇先生、陳健龍先生及黃銘禧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郭錦添先生、曹炳昌先生及李國泰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