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內 容 概 不 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對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代號:90)普 星 能 量 有 限 公 司PUXING ENERGY LIMITEDPUXING ENERGY LIMITED普 星 能 量 有 限 公 司有關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業績公告之澄清公告茲提述普星能量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日之截至二零二一年十
2、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業績公告(該公告)。除另有界定者外,本澄清公告所用詞彙與該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本澄清公告乃就該公告作出下列更正(以下劃線表示修訂)而刊發:(i)該公告第19頁第一段經本年度的數次調整後,本集團下屬德能電廠、藍天電廠及京興電廠各自的含增值稅電量電價由年初每千瓦時人民幣0.6319元調整至年末每千瓦時人民幣0.7027元,增幅約11.20%;安吉電廠和衢州電廠的含增值稅電量電價由年初每千瓦時人民幣0.5719元調整至年末每千瓦時人民幣0.6453元,增幅約12.83%;本集團下屬各電廠天然氣含稅價格亦由年初每立方米人民幣2.62元調整至年末每立方米人民幣3.05元,增
3、幅約16.41%;各電廠含增值稅容量電價維持不變。應修訂如下:2經 本 年 度 的 數 次 調 整 後,本 集 團 下 屬 德 能 電 廠 及 藍 天 電 廠 的 含 增 值 稅 電量電價由年初每千瓦時人民幣0.6319元調整至年末每千瓦時人民幣0.7027元,增幅約11.20%;京興電廠的含增值稅電量電價由年初每千瓦時人民幣0.6319元調整至年末每千瓦時人民幣0.9405元,增幅約48.84%;安吉電廠和衢州電廠的含增值稅電量電價由年初每千瓦時人民幣0.5719元調整至年末每千瓦時人民幣0.6453元,增幅約12.83%;京興電廠的天然氣含稅價格由 年 初 每 立 方 米 人 民 幣2.6
4、2元 調 整 至 年 末 每 立 方 米 人 民 幣4.11元,增 幅 約56.87%;本 集 團 下 屬 其 餘 電 廠 的 天 然 氣 含 稅 價 格 由 年 初 每 立 方 米 人 民 幣2.62元 調 整 至 年 末 每 立 方 米 人 民 幣3.05元,增 幅 約16.41%,各 電 廠 含 增 值稅容量電價維持不變。(ii)該公告第21頁 燃料成本及天然氣用量 一節第二段根據浙發改委於年內對天然氣價格進行的調整,本集團下屬各電廠的含增值稅天然氣價格由年初每立方米人民幣2.62元調整至年末每立方米人民幣3.05元,增幅約16.41%。應修訂如下:根據浙發改委於年內對天然氣價格進行的調
5、整,京興電廠的含增值稅天然氣 價 格 由 年 初 每 立 方 米 人 民 幣2.62元 調 整 至 年 末 每 立 方 米 人 民 幣4.11元,增幅約56.87%;本集團下屬其餘電廠的含增值稅天然氣價格由年初每立方米人民幣2.62元調整至年末每立方米人民幣3.05元,增幅約16.41%。本 澄 清 公 告 為 該 公 告 之 補 充 及 應 與 之 一 併 閱 讀。除 本 澄 清 公 告 上 文 所 載 者 外,該公告所載之所有其他資料維持不變。承董事會命普星能量有限公司董事長徐安良香港,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日於 本 公 告 日 期,董 事 會 由 五 名 董 事 組 成,包 括 兩 名 執 行 董 事 徐 安 良 先 生 及 魏 均勇先生;以及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謝志文先生、姚先國先生及俞偉峰先生。